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第八節 自然法與知識論之三

洛克為知識之真實可靠性提出一驗證準則(Criterion),即觀念與物之實體之符合。惟洛克針對上項驗證準則,做成兩大原則性推定,即(一)所有簡單觀念皆與實物真正符合,(二)所有複合觀念(Complex Ideas),本體觀念除外,皆屬心靈觀念之原型(Archtypes),亦為真實(註九八)。

洛克排除本體知識,顯然同於日後康德之批判立場,乃欲避免形而上學專斷論(Metaphysical Dogmatism)。而其兩大原則性推定,其理由乃:(一)簡單觀念屬被動觀念,受物體初性之能力所致,要與實物符合,絕非錯覺,(二)複合觀念乃心靈之主動觀念,並非仿於實物,故亦有其真實性(註九九)。

洛克認為吾人所有道德觀念同於數學概念,皆屬心靈觀念之原型(註一○○)。其真實可靠性係依「吾人於觀念相符與相異之認知」原則而定(註一○一)。換言之,道德觀念不同於一般觀念,並非物性作用於吾人心靈之觀念,故不必依一般知識「觀念與物之實體之符合」原則而定其真實可靠性。若然,吾人可稱道德觀念或知識乃理性之命令,亦唯有理性為其真實可靠性之驗證,就此觀點,洛克之道德觀念,無異於傳統理性主義。

註九八:Ibid, Book IV, Ch. IV, § 4,5.
註九九:Ibid, Book II, Ch. XIII, § 1, Book IV, Ch. IV § 4,5.
註一○○:Ibid, Book IV, Ch. IV, § 5,6,7.
註一○一:Ibi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