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2)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沒有進一步立法,將中日和約第十條"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灣澎湖原有住居民",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
美國在1917年將波多黎各人民集體歸化為美國公民( Jones Act, 1917 ),因為,美國在1898年受讓波多黎各( 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pain, 1898.12.10 ) ,美國人民願承擔保護波多黎各人民的責任。
日本在馬關條約受讓台灣澎湖,沒有進一步立法,將台灣人集體歸化為日本國民,台灣澎湖人民從日本殖民開始,自始就不是日本人 ?
那麼,台灣人究竟是那國人 ?
大清帝國何曾將大明國遺民歸化 ?
但是,大清帝國、日本帝國乃至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皆一致要求台灣人對其效忠。而且,其統治皆非建立在台灣人同意的基礎。
台灣的統治者說台灣人就是她的國民,台灣人能有異議 ?
這都是違反主權在民原理。
這就是殖民統治,也是孫中山領導國民革命的正當性所在。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施行"剝奪台灣人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的中華民國憲法,直到中華民國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領取優渥退職金,總統和中央民意代表(監察委員除外)直接由台灣人民選出,中國國民黨才不得不面對主權在民的無上原理。
中國國民黨能據於法統、道統挑戰主權在民原理 ?
Happy New Year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洪秀柱何其無"姑" !

朱立倫叫洪秀柱阿姨
叫洪秀柱的阿姑 不叫阿嬤 ?
洪秀柱沒有阿姑嗎 ?
人皆有姑 伊我獨無 ?
淡水阿嬤絕對不是洪秀柱的阿姑 !
人皆有父 伊我獨無
人皆有母 伊我獨無
何處覓原頭 ??? 一中同表 !
何---處覓原頭 ? 兩岸同屬一中 !
洪秀柱何其無辜 !!!!!!
天祐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1)
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中華民國憲法在1947年12月25日施行,但是,自1949年10月1日起,這部憲法就喪失了"保障孫中山口中四萬萬同胞乃至現今十三億中國人"的功能。人民制定憲法,授與政府權力,目的在保障人民本身的權利,憲法不能保障人民權利,政府能不對人民負責 ? 中華民國憲法失去保障中國人的功能,中華民國政府能不對中國人負責 ? 中華民國政府由中國國民黨完全執政,中國國民黨沒有責任 ?
中國國民黨流亡台灣,為了對中國人負起完全責任 ?
自1949年年底,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施行中華民國憲法,用以保障流亡台灣的百萬中國人,以恢復憲法的功能,彌補中華民國政府的失職。
中國國民黨為強固並加倍保障流亡台灣的百萬中國人,凍結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因為台灣人民不是中國人 ?
那麼,中日和約第十條,將台灣澎湖原有住居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台灣人民還不是中國人 ?
能不篤定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0)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民國被變更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還是同一國家,中華民國沒有滅亡,只是名稱變更和執政者更換。
但是,一個國家只容一部憲法,只容一個代表國家的政府。
中華民國憲法不就是被宣告死亡 ? 中華民國政府能不流亡於中國之外 ?
蔣介石來台"復行視事",就是要使中華民國憲法復活,並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繼續代表中國。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總統、國民大會代表、監察委員以及立法委員的任期,有明文規定。到了1953年年底,依據該憲法選出的中華民國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應已屆滿。
如何重新改選 ?
亦即,中華民國憲法如何在台灣施行 ?
總統不受連任一次的限制,國民大會代表、監察委員以及立法委員不受任期限制、不用改選,兩個蔣總統作到命滿,留下萬年國會。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就這樣在台灣施行中華民國憲法。
這能使中華民國憲法復活 ?
中華民國憲法根本不在台灣施行。
但是,中國國民黨就這樣,在台灣的日本殖民體制,建立了中國國民黨的黨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中國國民黨的權力或權威依據,不是中華民國憲法或原中華民國的主權者,更不是繼承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殖民主地位,而是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的接管權( 見海牙第四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第43條 )。
同盟國對於日本四島的軍事佔領,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1952.04.28 ),即告終止,台灣焉有繼續軍事佔領的理由 ?
因為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 ?
為了免於台灣被解放、被赤化 ?
也因此,繼續凍結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9)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成立人民政府,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中共贏得解放戰爭,國共內戰告一段落。
中國共產黨舉著解放旗幟,宣誓恢復所有中國人民的自由,亦即恢復人民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但是,仍有百萬中國軍民避難台灣,為了免於遭受清算與鬥爭。
故而不避日內瓦第四公約(中華民國在1949年12月10日簽署該公約)第49條規定 : 佔領者不得將其部分人民遷移被佔領地區。
蔣介石亦於該年年底來台復行視事,恢復其中華民國總統的職權。

唯,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規定,在和約未簽定前,佔領者不得將被佔領地區併入。
因此,所謂復行視事,應限定在主持流亡政府和主掌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尤其,中日和約(1952.04.28)未簽定前,中華民國憲法仍不適合施行於台灣澎湖,以免產生併入台灣澎湖之嫌。
一部主權在民的中華民國憲法不宜施行於台灣澎湖,然而,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不能不儘速恢復。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應有肩負重責大任的認知 。
但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竟然背道而馳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8)
麥克阿瑟將軍帶給日本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這是不是所謂強迫道德、強迫自由 ?
不予置評。
麥克阿瑟將軍終究不將日本人強制集體歸化為美國人、並宣誓效忠美國,倘若如此作為,即違反國際戰爭法---海牙第四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第45條的"禁止規定",謂
: 禁止強制被佔領地區居民宣誓效忠敵對國。
( It is forbidden to compel the inhabitants of occupied territory to swear allegiance to the hostile Power. )
蔣介石在軍事佔領台灣澎湖之前,就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並將台灣澎湖劃入中華民國行政區。因此,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掛牌。
中華民國對於台灣澎湖住居民不是敵對國 ?
或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同屬一個國家,就不產生敵對 ?
如此,國際戰爭法---海牙第四公約及其附則"海牙規則",不就形同虛設 ?
或,該公約是大清帝國簽署的,不拘束中華民國 !
強權即公理 ! ?
蔣介石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就無所謂強迫道德、強迫自由,反而是德政 !
是嗎 ?
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其本身的確內含道德和權利原理,即 :
一. 人民的權利非產生自憲法或法律。
二. 人民的權利亦非產生自受託制定憲法者。
三. 憲法或法律和受託制定憲法者的權威,來自人民。
四. 人民才是主權者( The Sovereign ) 。
所以,蔣介石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等同宣誓效忠台灣澎湖人民。
是嗎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7)
麥克阿瑟將軍接受降書、發給 General Order, No. 1,即率領美國、英國及大英國協成員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同盟國軍隊,登陸日本本土,成立同盟國軍事佔領當局,分別佔領九州、四國、本州、北海道等四島,以進行解除軍事武裝及政經社會的重建。
諸如 :
一. 著手修改日本明治憲法。
將其普魯士式君主立憲的主權者( Sovereign ),由帝王變更為人民,日本皇帝 ( Japan Emperor )僅象徵國家主權( Sovereignty ) 。並在憲法第九條明定廢除三軍,不虞日本再次發動戰爭,以符合大西洋憲章第八項聲明。
如是完成一本主權在民的民主憲法。
而日本神道長於1945年12月15日下令廢除神道的國教地位,並廢止若干教義及儀式,以避免激發軍國主義。
為了不使日本人餓著肚子學習民主,美國每日提供一百萬美金的糧食援助。
二. 進行土地改革,著令政府先收購農地,並將農地的價格固定,使得佃農在貨幣貶值下,有充裕的能力,購買其耕地。1947年至1949年間,共有三百萬佃農成為自耕農,耕作面積達到五百八十萬英畝(相當於兩萬三千五百平方公里) 。
(參考: Occupation of Japan-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
麥克阿瑟將軍帶給日本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蔣介石也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竟然不是恢復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天何言哉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6)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6)
1945年9月2日,麥克阿瑟將軍以盟軍最高統帥名義( In the name of the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 ),代表同盟國,在停泊於東京灣的密蘇里號艦上,接受日本獻上的降書( Th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 , 即發給日本 General Order, No. 1( Approv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Harry Truman, on August 17, 1945 ),要求日本帝國最高當局下令所屬軍隊,向令文 ( Enclosure )指定之人投降。例如 :
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法屬安南的日本高級指揮官和所有陸海空以及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
{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滿洲(Manchuria )係大清帝國的故土,在滿洲的日本軍隊則向蘇聯遠東司令投降。
( See, General Order, No.1, Enclosure a. and b. )
可見,中華民國的八年對日抗戰,並非單打獨鬥。日本偷襲珍珠港( 1941.12.08 ),翌日,美國對日宣戰,隔天,中華民國亦正式對日本宣戰,並加入同盟國。中日戰爭遂演變成同盟國對抗軸心國的反侵略戰爭,稱之第二次世界大戰 ( The Second World War )。
戰後,世界秩序的恢復,以及新秩序的建立,不是戰勝國宰制戰敗國,而是準據大西洋憲章,這是1942年1月1日,26同盟國以「聯合國宣言」作出的共同誓言。
不妨回顧麥克阿瑟將軍,在軍事佔領日本本土期間,如何恢復所有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6)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5)
「家父告訴我,他穿條內褲走出軍營。」
這就是無條件投降 ? 但是,絕非光榮的投降。
麥克阿瑟將軍下令扒光日本所有軍人的軍服,只准他們穿條內褲走出軍營 ?
這符合忠恕之道 ?
西方人不懂什麼忠恕之道,一切按照戰爭公約和人道原則。所以,我叔叔仍穿軍服拖著半條命,從婆羅洲搭船回嘉義老家。
中國人如何行忠恕之道 ?
效忠於我,這才是自己人。對於自己人只有忠,不用講恕,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用於自己人。
和家父同部隊的日本軍人,他們不是穿條內褲走出軍營,而是和我叔叔一樣,穿著軍服,從台灣搭船回日本老家。
中國人不能把日本人當作自己人。
中國人把台灣人當作自己人,所以,家父雖是台籍的日本軍人,仍是自己人,應效忠中國人。
中國人正打內戰,急需軍需品,所以,家父必須交出軍服軍鞋和所有配備,這些都是軍需品。
蔣介石賦與其支配下的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一個特別任務,即是收集大量
軍需品及糧食,以支援內戰。
太平洋戰爭才結束,台灣人又被中國人捲入中國人的內戰。
台灣人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何時恢復 ?
又,台灣人的苦難日子何時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4)

日本人放下武器。
台灣人總算可以鬆口氣,災難該有個結束。
日本人無端將台灣人捲入太平洋戰爭,正式和美國作跨國際戰爭,足足三年八個月,而台灣本土受美軍轟炸起碼三年。家父在台中操高射砲瞄準B-29,保衛台灣。
伯父與叔叔奉派南洋和美軍作戰於叢林,伯父死於戰場,叔叔得瘧疾,拖著半條命回來。我和兩位堂兄弟在1943年先後出生,躲空襲,缺奶水,一位不滿周歲、一位剛滿周歲,就活不下去。民生物資徵用於戰場,民間普遍缺糧。
無妄之災何時了,誰不期盼戰事早日結束 ?
因此,同盟國佔領軍一登陸,並聲明光復台灣,能不歡欣鼓舞 ?
羅斯福總統臨終時可能念著 :
This world,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s, that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of God in his own way, freedom from want and freedom from fear, shall be secured in Taiwan.
的確,羅斯福總統可以將四大自由替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以貫徹其信念---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因為戰爭的勝利屬於全人類,戰爭的主要宗旨,在於恢復所有人的主權者權利和自治(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不分戰勝國或戰敗國。
然而,同盟國佔領軍登陸台灣,卻是另一場災難的開始。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4)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3)
孫中山提倡民族主義的真諦,在於五族共和。而所謂共和,或稱共和主義、共和精神( republicanism ),源遠流長,一般而言,意指國家元首非世襲而經由選舉產生,進而引申主權在民。
堯的帝位非繼承而來,乃由部落主推舉出,可稱第一位共和天子或皇帝。至於堯舜的禪讓是否合乎共和精神 ?
若以孟子的詮釋,稱之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云云(孟子萬章上),點出主權在民,應合乎共和精神,尤其,孟子謂 :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更顯其共和精神。
孫中山將其臨時大統領讓與袁世凱,可見其獨鍾共和精神。
美國的共和主義或共和精神( republicanism )強調自由、不可剝奪權利、人民乃主權者、拒斥世襲政治權力或一黨政治、堅持不可剝奪權利非多數決所能否定。而此共和主義由美國諸開國元勳揭示於獨立宣言、聯邦憲法,尤其,林肯在蓋茨堡演說中,堅決落實自由平等和民有民治民享政府,更顯現美國共和精神的成長。
因此,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其所強調的共和,在於各民族的自治,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非可用為帝制的復辟和繼承大清帝國殖民體制的藉口。
美國決定全力投入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羅斯福總統更藉大西洋憲章,將美國傳承的共和主義或共和精神,予以普世化,諸如 :
不擴張勢力、領土及其他權益。(第一項)
領土的變更,不違反相關人民的自主明示意願。(第二項)
尊重所有人民選擇政府型態以應其生活的權利,恢復所有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第三項)
中華民國在未對日宣戰前(1941.09)即簽署大西洋憲章,對日宣戰後,即與二十六國結為同盟,並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42.01.01 ),宣誓以大西洋憲章作為對軸心國的戰爭宗旨。
因此,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除標榜共和主義或共和精神,諸如主權在民、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並未將台灣澎湖納入其領土。當然,其國民大會更無任何決議案,將台灣澎湖變更為中華民國領土。
顯見,中華民國信守其對於大西洋憲章的承諾,恪遵忠恕之道。
孫中山和孫中山信徒所建立的民主共和中華民國,其共同繼承的道統---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與美國所傳承的共和主義、共和精神,有其共同基礎,即理性。
中華民國不繼承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而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建立的黨國,竟然背離忠恕之道,主張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 ?
唯見其道統的江河日下,誠然令人惋惜。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2)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國最高當局向同盟國提出無條件投降。同盟國遠東中國戰區統帥蔣介石軍事委員長,受了同盟國遠東戰區最高軍事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的委任,於1945年10月25日,派員來台代表同盟國,接受日本在台軍事戰鬥人員的投降,並成立軍事佔領當局,佔領台灣澎湖,接管日本帝國的台灣殖民政府,維持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以俟同盟國和日本簽定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戰爭。
蔣介石並藉代表同盟國受降之便,另舉起"光復台灣"的旗幟,試圖收復大清帝國失去五十年的殖民地----台灣澎湖。
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當然是台灣澎湖的新殖民主。
蔣介石不等同盟國對日和約簽定 ?
蔣介石認為日清馬關條約是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可以單方予以廢除。
蔣介石不尊重條約神聖 ( pacta sunt servanda )原則 ?
日本在日清甲午戰爭獲勝後,強迫大清帝國簽定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澎湖。日本是掠奪者,對於台灣澎湖人民而言,應如是認定。
馬關條約不俱道德正當性,其讓受台灣澎湖之事,自始無效。因此,馬關條約不待廢除,自始不生效力,對於台灣澎湖人民而言,應如是認定。
掠奪物該歸還原來主人。
大清帝國是台灣澎湖的原來主人 ?
大清帝國武力侵略大明國,強迫大明臣民投降,消滅大明國 ; 大清帝國武力侵略東寧王國,強迫東寧王國臣民投降,消滅東寧王國。
大清帝國掠奪了中原華夏和台灣澎湖。
大清帝國不是台灣澎湖的原來主人,而是掠奪者。
馬關條約是強迫條約,不符合條約神聖原則。那麼,大清帝國強迫大明臣民投降、強迫東寧王國臣民投降,豈能合乎任何條約神聖原則 ? 自古以來,或聞光榮投降,未聞神聖投降。
大清帝國的掠奪物,就該歸還原來主人。
那麼,台灣澎湖歸還台灣澎湖人民,殆無疑義。
唯,殖民主地位能繼承 ? 殖民統治能創造資產或符合古老的天命說---替天行道 ?
容衡之於孫中山所繼承的道統---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1)
孫中山所領導的民族或國民革命( national revolution ),和美國的獨立運動,同屬天命使然的人民自決,旨在終結沒有人民同意基礎的殖民統治和體制,恢復人民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和自治( sovereign rights and self-government),進而締結社會契約,成立政府,建立國家。使得"所有人生而平等與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成為普世價值 ; 更令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放諸四海而皆準 ;而造物主上天的善德就是全人類的共同理性。
所謂人民的主權者權利和自治 ,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亦即率性成就個人自主性目的之不可阻礙。用以彰顯人民的主權者地位和天命的不可違逆。
美國人來自英國本土,祖先是英國人,與英國人共同信仰唯一上帝,當然可以說是一家人。
但是,美國人認為人民是主權者( sovereign) ,主張獨立而與大英帝國分離( separation ;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 ),並不背叛祖國或民族。但是,美國人不繼承或取代大英帝國在北美洲的殖民主地位。
那麼,孫中山舉起民族主義大旗,先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後,又將滿洲韃虜納入中華民族,又成為一家人。 其用意顯然不在繼承或取代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而是恢復大清帝國殖民統治下所有人民,不分族群,其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和自治。以貫徹忠恕之道。
然而,無論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再公開宣稱繼承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不但有違忠恕之道,並且對抗全球性的非殖民( decolonization )趨勢。
殖民主地位可以繼承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0)
孫中山自許是華夏文化道統的繼承者。
他不認為孔子集華夏文化道統的大成 ?
他能捨孔老夫子的一貫之道-----忠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尤其,孫中山不知天命,如何繼承華夏文化道統 ?
天命之謂性。
行於忠恕之道,如實知見自己的天生秉性,自知自証,此天生秉性亦是人人與生俱有者。此人人與生俱有的秉性,不因父母有別而變易其性,因為此秉性直接源自造物主,上天。否定造物主上天的存在,亦無以否定人人的秉性天生自然,如同桃樹生桃子、李樹生李子,自然而然。
而每個人的天生秉性,是種儲能,顯現生命意志,趨向自我完成的整體實現,此即個人目的自主乃至以其本身為終極目的,稱之率性。
故而,美國獨立宣言謂,所有人生而平等,即造物主賦與所有人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平等不可剝奪權利。
既然,每個人的天生秉性,是種儲能,趨向自我完成的整體實現。因此,此天生秉性的趨向,即率性,不可扭曲、不可抑制,衡之於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強制意志於他人,勿視他人為完成自己目的之手段或工具,說服自己的生命意志服膺忠恕這理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人皆得以率性成就其自主性目的。
忠恕之道即是理性。
孫中山及其忠實信徒能不服膺此理性 ?
尤其,宇宙的創造乃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一如,電力的輸送,將正電與負電分開,以合乎諸物的同性相吸、異性相斥的理性。
孫中山創造了中華民族,符合此理性 ?
而此理性亦可說,捨強制力或暴力就說服力( From force to persuasion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7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9)
"天命之謂性",稱之"天命",因為"性"直接來自造物主----上天。而所謂性( nature ),究竟指的是人的天生秉性,或萬物的自然本性,孔子並未提出界說。然天命是普遍性,非專屬某特定人。
天命的普遍性,從何而來 ?
孔子先認同自己有天命,依忠恕之道,推己及人,認同所有人都有此天命,但不及於萬物。孔子認為人與萬物有其類別,否則,「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述而) 傷害生物的行為,違反了理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種認同就是理性。
因此,基於天命的認同,孔子可以這麼說,所有人平等與生俱有天命或所有人生而平等。
這是忠恕之道。
人的天生秉性( nature ),是動態的( dynamic ),有一定的趨向,有其必然性 ( necessity ),故而,所謂率性乃生命意志的追求自我成長---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實現完美自我以臻至善,此即目的自主乃至以個人為終極目的。
如同上帝創造宇宙萬物----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宇宙創造成焉。
唯,孔子所謂率性之謂道,何有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就是心說服必然性(生命意志)服膺理性。
天命直接來自造物主上天,有其不可剝奪性,否則,就是逆天。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忠恕之道,不但,自知自証天命----所有人生而平等和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諸真理。而且,率性----說服生命意志服膺理性。
忠恕之道即理性,乃孔老夫子一貫之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8)
「吾人認為此等真理本身自明,即所有人生而平等,且造物主賦與所有人明確不可剝奪權利,其中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 附原文 )
傑佛遜以其自然神論的信念,起草美國獨立宣言,引據造物主( The Creator ),至善理性上帝,宣示人人生而平等和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諸真理。
傑佛遜會認為這是天命 ? 只要率性,依循忠恕之道,得以自知自証,這些真理本身自明 ?
傑佛遜並不繼承中華民族的道統,但是,傑佛遜確信,每個人依據其天賦理性,得以自知自證,這些真理本身自明。
何以見得 ?
理性的功能在於辨識同( sameness )與異 ( difference ),並以此等同與異的先驗知識( knowledge a priori ) ,作為知識的原理原則,檢驗於矛盾律 ( rule of contradiction ) ,建立正確知識。( See, Timaeus, 37 a sq., also, 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p. 16, 226 )
忠恕之道也俱有理性的功能 ?
附原文 :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I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07.04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7)
西方十七、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諸自然神論者,深受牛頓的萬有引力( gravitation ; The Principia )和洛克的兩篇政治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及悟性論(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的影響,堅持唯一上帝,認為上帝創造宇宙萬物,賦與萬物萬有引力,不介入宇宙的運作 ; 賦與人類理性,不涉入人類事務。並捨棄自然神論先驅迪卡兒( Rene Descartes )所持先天理念( innates ideas )的見解。
美國開國元勳不乏自然神論者,諸如華盛頓( George Washington )、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傑佛遜( Thomas Jefferson )、潘恩( Thomas Paine ) ,而法國啟蒙運動健將伏爾泰( Voltaire; Francois-Marie Arouet ) 、盧騷( J.J. Rousseau )亦屬之。
因此,遍及西歐、北美洲新大陸的啟蒙運動或平等權利運動( The Egalitarian Movement ),其道德與權利的最高和唯一來源與啟蒙導師,就是理性上帝,即俱最高德性( See, Timaeus 29 e.)和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 See, Timaeus 48 a.)的造物主 ( The Creator )。
理性上帝出自柏拉圖的Timaeus篇,代表柏拉圖的思想,柏拉圖並以Absolute Being 表達上帝或造物主。
難怪懷德海 ( A. N. Whitehead )會說,整部西方哲學史,只不過是對於柏拉圖哲學的註解。(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二,頁194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

朱立倫這麼說 :

朱立倫這麼說 :
「頂新案一審判無罪,証明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
朱立倫更可以這麼說 :
「若將來頂新案無罪定讞,必能完全証明,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
所以,頂新案無罪定讞,可以預見。
=========================================================
朱立倫想說什麼 ?
現在法院已完全超出國民黨的掌控 ?

若朱立倫和國民黨勝選,
國民黨會站在人民的立場,法院的判決應符合社會的觀感,頂新案應該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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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審判獨立才有司法正義。
請勿涉入法院的獨立審判空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6)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6)
孔子對著弟子曾參說道 :「參乎 ! 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明確回答,知道了 ! 吾師。
謂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見論語里仁)
所謂夫子之道,即孔子所講的道理,諸如天命、仁、率性之謂道、中庸之道乃至大學之道。孔子自己認為這些道理都是一貫、不相矛盾。曾子則認為這些道理就是忠恕,待人如己的認同。一貫、不相矛盾和待人如己的認同( sameness),就是理性。
忠恕是認同、不相矛盾、理性,所以,可簡明以恕或仁來表達,亦即 :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見論語衛靈公、顏淵)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不對他人作出自己不願意接受的行為,不作出與自己認同相矛盾的行為。完全合乎理性,不矛盾,也是自我檢驗行為的合乎理性與否。乃天子以至庶人,不分膚色、信仰、種族與性別,得以自知自証,本身自明( self-evident ) ,共通的,最簡明與常識性的經驗行為準則。
不對他人作出自己不願意接受的行為,諸如不對他人行十惡,當然自己亦行十善。
然而,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此行為法則揭示一重要概念,就是不對他人施行強制或強迫( coercion ),亦即捨暴力就說服( From force to persuasion ) ,使得人的意志服膺理性。
人人堅定其天命的信念,天何言哉 ? 成就個人目的自主事業與重重無礙的多元目的世界,天何言哉 ?
上帝的善德,上帝的理性,何止於四時行焉 ?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6)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5)
「大學之道」由曾子傳述,並列入禮記,成為官方文獻。因俱官方色彩,失去孔子對於天命的創見,更隔離了庶人對於理性上帝的認知。
大學章句釋止於至善,謂「為人君,止於仁 ; 為人臣,止於敬 ; 為人子,止於孝 ; 為人父,止於慈 ; 與國人交,止於信。」可見官方已將大學之道框限於三綱。君為臣綱,君修仁,臣不能修仁,只能修敬。父為子綱,父修慈,子修孝,父與子皆不用修仁,但父慈何及於女兒 ? 而女性不在修身之列。
「大學之道」謂 :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見大學章句經一章)
修身應先知止,知止於至善----即仁,而後定、靜、安、慮、得。
故而所謂修身,不分天子庶人乃至男女,應將心繫於仁,而後心定、靜、安、慮,內觀秉性的仁德,終得與天德相應。就如同學佛者發菩提心(始覺),內觀菩提本性(本覺),終得以修成菩提正果(終覺)。
孔子天命說的「率性之謂道」,轉為「大學之道」,成為官學,竟然,天命專屬於天子,仁是天子的專修,齊家、治國、平天下,乃是皇恩浩蕩。
女性完全被排除於大學之外,更遑論天命不分男女。
孔子三歲喪父,孟子亦是幼年失怙,皆由寡母養育成人,能不為天下母親叫屈 ? 且,婦人之仁,不可取 ?
雖然大學取代天命,唯上帝、天命乃至理性何曾遠人哉 !
孔子不得不有話要說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4)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4)
孔子揭示 :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新)民,在止於至善。(見大學章句經一章)闡明中庸所謂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見中庸第一章)詳細解說如何知天命,自知自證宇宙的創造,開發顯示個人目的自主與重重無礙的多元目的世界。
明明德在於知見"天命之謂性",此天命或性的涵德,就是仁。
仁是上天所賦與,仁也是上天的德性,人與上天同其善德。故而,仁就是至善。
止於至善乃將心置於仁,如是專精思維,定、靜、安、慮,苟日新、日日新,終得以明明德,証實天命或性的涵德就是仁。
這是純粹理性的專精內省。
既已明明德,更將仁德驗証於諸物之性,仁是種子胚胎的養分,合天地之氣而發芽,誕生新一代,仁去猛獸的兇性,以保育新生代,物格。仁使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人得贊天地化育,可以與天地參矣,知至。意志服膺仁德,意誠。如是心恢復其主導身口意的功能,心正,圓滿修身,成為仁者。
這是純粹實踐理性的道德實踐。
理性的功能,在於分辨同( sameness )與異( difference )。此同( sameness )與異( difference )的分辨能力,進而成為知識的原理原則。( See, Timaeus, 31a sq. )
孔子自始即以造物主(上帝)的善德( See, Timaeus, 29 e )---仁,作為同( sameness )與異( difference )的分辨,所以,孔子視仁為智性理性。
故曰 :
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見論語里仁)
人而不仁,如禮何 ? 人而不仁,如樂何 ? (見論語八佾)
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人,有殺身以成仁。(見論語衛靈公)
然,既已圓滿修身,即是仁者,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見論語雍也)
齊家、治國、平天下,成為天子,實現其個人自主性目的,與協合重重無礙的多元目的世界。
顏淵曰 :「舜何人也 ? 予何人也 ? 有為者亦若是。」(見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曰 :「何以異於人哉 ? 堯舜與人同耳。」(見孟子離婁下)
人人有天命,人人是天子,堯舜與人同天命耳。
每個都是道德主體和權利主體,因為,人人有天命,人人是天子,是天賦主權者。
唯,仁是孕育新生命的養分,使得生生不息,直到永遠。
孔子的終極目的為何 ? 成仁者何去或何歸 ?
曰 : 不知生,焉知死 ? (見論語先進)
孔子不知何去何從 ?
曰 : 朝聞道,夕死可矣 ! (見論語里仁)
孔子見天道,見菩薩道。道之所趨,其終極目的所在。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4)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3)
孔子知天命,不就是認為自己也是天子 ?
有何不可 ?
唯天唯大,唯堯天子則之 ! 唯天唯大,仲尼亦則之 ! 販夫走卒亦能則之 !
哦 ?
孔丘是天子,販夫走卒亦是天子。
販夫走卒亦可知天命 !
知天命,認知上天賦予每個人自己作主的秉性,命運操之在我。
知天命不在得天下,以免拖累自己,拖累天下人。
知天命就是在智性上認知,每個人目的自主,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
何以見得 ?
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能說這不是天命 ?
但是,誰作主 ? 誰能作主 ?
上天 ? 天子 ?
天何言哉 ?
上天造物主 ( The Creator )不說話,也不用說話。
誰作主 ? 誰能作主 ? 能不了然於心 ?
孔子知天命乃純粹理性的內省( The speculation of the pure reason ),屬於知識性的思辯,經得起檢驗。
孔子如何實踐其目的自主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2)
孔子年屆四十,於諸事理通達而無所疑惑,到了五十歲,能知曉上天交付的使命。故自述,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見論語為政)
孔子負有天命,就像武王伐紂,替天行道,伐周復商,完全復國使命 ?
可是,孔子帶著弟子周遊列國,並無伐周的復國圖謀,尤其,晚年回魯國,還是以私人講學為其終身志業。
那麼,孔子知天命,當作何解 ?
孔子的孫子子思子這麼說 : 天命之謂性。(見中庸第一章)
子思子解說,每個人的秉性,也就是人的天性( nature ) ,是上天的賦與。
子思子又說,率性之謂道。(見同上)
所以,循著秉性的必然性( necessity )發展極致,就是成就天命的正確途徑。
又說,修道之謂教。(見同上)
故而,理出成就天命的正確途徑,稱開示,開發顯示。
既然,天命是上天對於每個人的賦與,為什麼只有孔子知道,而且,還等到五十歲才知道 ?
堯舜文武周公不告知 ? 炎帝黃帝也不告知 ?
炎帝黃帝的祖先乃至創造炎帝黃帝祖先的上天也不告知 ?
老子說過,太上........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當然,太上不讓百姓知道,百姓也不知道太上的存在,更無以知道太上告知了什麼 ? ( 參考老子十七章 )
天命、性、率性、道乃至教,開示了,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而宇宙創造成功。
不入柏拉圖學院,何以知曉 ?
原來,孔子四十於四法界,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已通達無礙。
四法界稱一真法界,是心的世界,也是理性的上帝。
因此,孔子五十自知自證宇宙的創造,開發顯示個人目的自主與重重無礙的多元目的世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11)
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如是,心使諸物循著必然性服膺理性,物性展現自我的意志,服從物性同吸、異斥的理性,自然而然且完整自由,實現完善的自我,而成為存有。
心主導了宇宙的創造 ! 心造一切法 !
這是上帝的心,所以說,上帝創造宇宙萬物。
上帝的心,誰能認識 ?
心,不可見。
僅只不可見靈魂的存有( being ),才能真正擁有心。( The only being which can properly have mind is the invisible soul. Timaeus, 46 e.)
Timaeus說,諸物循著必然性服膺理性,而成為存有。其後,上帝為了性一切心,使諸生命體同其善德,遂將智性安置於靈魂,將靈魂安置於物體。使這世界產生存有----真實秉賦靈魂(真正擁有心)和智性的生物。( Timaeus , 30 b. )
這是上帝親自創造給諸神的天堂世界,並非Demiurge的仿造世界。
Timaeus特別指出,心是諸神與少數人的專屬( attribute ) 。( Timaeus , 51 e. )
因為,人除安置上帝創造的不可見、不可毀靈魂外,Demiurge另安置兩條可毀,然受制於苦樂和欲望的靈魂,以至於蒙蔽真正的心。( Timaeus , 41 d sq., 42 b sq., 69 c sq., 69 e., 77 b ., 90 a. )
佛陀如是說道 : 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 ?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見金剛經第十八分 )
心不可得,如何認識上帝創造宇宙萬物和至善之德 ?
老子說道 : 太上,下不知有之,..........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見老子十七章 )
或曰 : 上帝,宇宙萬物不知有之,..........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宇宙萬物皆謂我自然。( 參考老子十七章 )
上帝如何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使諸物循必然性成為存有 ? 不得而知。
但是,諸物從混沌大氣中的微塵,成為存有,能說是自然 ? 或說是道 ?
如是認識理性的上帝。
這也是自然神論者的理性上帝。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十)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十)
Timaeus說道 :「諸物循必然性而成為存有---宇宙的創造,乃必然性和心的結合作品。」( The things which come into being through necessity--for the creation of this world is the combined work of necessity and mind. Timaeus, 48 a )
所謂諸物( the things ),指的是宇宙未創造前,本質上可見的諸物( the things by nature visible. Timaeus, 30 b. ) 。
存有( being) 指的是宇宙創造後可見之物。
諸物循必然性而成為存有,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還說 : 宇宙的創造,乃必然性和心的結合作品。更不用談理性主導宇宙的創造。
令人質疑上帝創造宇宙萬物 。
諸物的特性,同性相吸,異性相斥,稱之諸物(未受造前)本有的理性,守恆,不違矛盾律。
而所謂必然性(necessity),即諸物的本性( nature )蘊含自我完成的潛意志,依循"同性相吸,異性相斥"的理性,得以實現完全自我。
因此,上帝先將大氣中,同性物相吸與異性物相斥的混沌無秩序,理出秩序,讓諸物能循必然性而成為存有,實現完全自我。
Timaeus接著說道 : 「心作為主導力量,遵循必然性,以達成絕大部分創造物的完美,因之於創造伊始,即恪遵此態度,經由必然性服膺理性,創造出宇宙。」
(Mind, the ruling power, persuaded necessity to bring the greater part of created things to perfection, and thus and after this manner in the beginning, through necessity made subject to reason this universe was created. Timaeus, 48 b )
心說服諸物本性的必然性服膺理性,創造出宇宙。
服膺理性,創造出宇宙。
理性不用來支配或強制萬物,理性用來實現自我,完成目的自主,並以本身為終極目的。
服膺理性,即服膺自我,才是真正的自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0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九)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九)
理性是每個人的天賦。
亞理斯多德因此開創一個學說,謂人類乃萬物之一,與萬物同受自然法則的規範,但是,人類獨俱理性,有其自由意志,單獨受自然法的規範,人類據此優越性,支配萬物。緣此,亞理斯多德開啟了西方理性主義。
人類獨俱理性而彰顯其優越性,並得以支配萬物 ?
理性的功能不是支配與強制( coerce ; coercion ),而是引導與說服( persuade ; persuasion ) 。
理性不支配萬物,理性引導或誘發萬物 ( all things ),依其本性傾向完美的必然性( necessity ) ,產生具有較大部分完美的存有( being )。
理性是個人目的自主和多元性目的世界的主導。呈現上帝的善德。
亞理斯多德開發目的論( teleology ),並以上帝作為整體目的所在,建構其有機體論的整體性目的論宇宙觀,而否定個人的目的自主。
亞理斯多德否定個人的目的自主,已限縮了理性的功能。
亞理斯多德說 :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亞理斯多德超越柏拉圖 ?
是嗎 ?
試從柏拉圖的"Timaeus"篇,這本柏拉圖生前最後整理出的對話錄,就Timaeus解說宇宙創造過程,理性所居的主導地位 ,詳實瞭解理性的功能。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八)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八)
赫拉克利特斯( Heracleitus )更認為,世界的邏各斯( logos)和宙斯的邏各斯,不只是很接近,而且是合一。邏各斯logos這個字,原本是涵有深意的"文字"或"說詞
,爾後(隨著赫拉克利特斯),同樣是一句說詞,表現宇宙的法則,最終是"理性"。謂此邏各斯( logos)維持宇宙於完美秩序。(Se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1986, Macropedia, Vol. 25, p.750. )
邏各斯( logos),神的旨意,就是神的意志,表現宇宙的法則,所以,也就是神的理性,神的意志和理性一致。
理性同於神旨,如是啟發自然神論者。
格勞秀斯就如此表示,自然法不可改變,即使上帝都沒能力作到。比如,上帝沒有能力讓1+1不等於2。何以故 ? 唯理性爾。
而自然法已和上帝的神聖法,有所區分。如是表達其自然神論的概念 。
格勞秀斯認為,right or jus涵有人格的特質與專屬( A quality or belonging to Persons ) ,引導近代主格權利( Subjective Rights )觀念。
另一自然神論者,霍布斯( Thomas Hobbes )進一步強調,權利先於義務,權利是義務的前提。不可剝奪權利的概念,昭然也。
洛克的自然權利概念,其平等原理與不可剝奪性,揭示主權者權利( sovereign rights ),彰顯自然權利,不但是自然法的實體( reality),亦是實定法( positive laws)的法源( source )。個人的目的自主,不可剝奪也。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七)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七)
上帝指定每個靈魂歸屬一個星體,即是預先設定每個靈魂的終極目的 (destination; final purpose )。
唯,這個終極目的有否自主性 ?上帝不就是永遠的主宰者 ? 那麼,上帝何有"長而不宰"之玄德 ?
對於Pythagoras, Socrates and Plato 而言,靈魂飛抵指定的星體,是到達彼岸永恆世界,解脫輪迴,不違其欲願。而Socrates and Plato認為知識即回憶,回憶記錄於靈魂的真正知識,讓靈魂展開雙翅,脫離身體的禁錮,飛向彼岸,即上帝創造的靈魂,歸屬上帝創造的永恆世界,這個永恆世界Plato稱之理型世界,更是終極目的所在。
其實,Timaeus所述,"上帝指定每個靈魂歸屬一個星體,預先設定每個靈魂的終極目的",和Plato開發"記錄於靈魂的真正知識"的理念哲學,皆是解脫學,皆為解開Homer所謂,奧林帕斯諸神為人類設下的命運羅網( moire)和人死後靈魂的無助。與 Hesiod所述,"人與神不同源,亦不同歸"的迷思。
上帝不主宰人類命運,上帝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玄德,無可置疑。
值得一提,奧斐斯( Orpheus )說,世界的邏各斯( logos)和宙斯的邏各斯( logos )很接近,由此證實存有者的統一性。( col. 13, lines 1-3 )他又說,世界的名字就叫做宙斯。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一,頁283 )
但是,Timaeus指出,上帝創造了宙斯的祖先,上帝視宙斯為子女。( See, Timaeus, 40 e sq. )
Timaeus揭示自然神論者的唯一上帝和理性上帝。
何以見得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六)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六)
「上帝是善的,善者從不嫉妒任何事物。由於不生嫉妒,上帝意願所有造物應當如同祂一般秉賦,而他們辦得到。」
Timaeus繼續對著Socrates說道 :「據此緣由,當上帝建構此世界時,將智性安置於靈魂,將靈魂安置於物體。」(Timaeus , 29 e sq. )
而靈魂不可見,然賦有理性和諧調。(But the soul is invisible and partakes reason and harmony. See, Timaeus , 37 a )
如是,上帝創造了永恆的四大、天堂和諸神宇宙。
上帝更以工藝師和父親( artificer and father ) 的身分,指示其子女諸神,以祂所創造的永恆宇宙為模型,複製一個佈滿虛空、生生不息的宇宙。( See, Timaeus,41 a sq. )
於是上帝將親自播下的靈魂之神聖永恆部分,注入一杯子,與先前剩餘已融合的宇宙靈魂和水火風地四大元素融合,依天上的星數製造等量的靈魂,指定每個靈魂歸屬一個星體,如同將其安置於馬車,上帝顯示諸靈魂宇宙的性質,和宣示諸靈魂命運的法則。( See, Timaeus, 41c sq. )
因此,神匠Demiurge 所複製的宇宙生靈,將依命運的法則,成為指定星體的主人。
上帝賜給每個生靈一顆星球,如同大長者賜與每位兒子一部大白牛車(見法華經譬喻品) 。
如此得以確信,上帝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之玄德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6)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五)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五)
自然神論( Deism )是理性主義者的跨時代與文化之持續信念,認定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並賦予宇宙萬物法則(自然法和自然律 ;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Laws ),即放任宇宙萬物自主,從而,自然神論者主張個人目的自主。
因此,自然神論者( Deist )堅持唯一上帝和相信理性,認為唯有理性始能認識此多元宇宙目的體系。
啟蒙世紀的自然神論者,否認奇蹟( miracle )甚至啟示( Revelations ),使得自然神論有自然宗教( Natural Religion )或自然主義( Naturalism )之稱。
唯,自然神論者即使推定上帝任令宇宙萬物自主,如何確信 :
一.上帝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之玄德(見老子第五十一章) ?
二.人類能主導此多元性目的自主體系 ?
容申論於後敘后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四)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四)
受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台灣主權者人民不包括在內)之付託,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的

國民大會制憲代表,是否通過孫中山遺教三民主義的測驗 ?

或只要宣示效忠主義領袖黨國,就已足 ?
誠然,不得而知。
尹老師是制憲代表之一。
尹老師多年講授「美國不朽歷史文獻」(The Living 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梁鋆立博士指定的東吳法研所研二,法學名著選讀專用書],表露出的淵博學養,跨過柏拉圖學院的高門檻,不是問題,何況區區的主義。尹老師在終戰後,從重慶坐上美國人架駛的第一架飛機,帶著美國人提供的美金,首位步下飛機,接收南京,其效忠國家,不可置疑。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永懷尹老師的啟蒙。
這部依據孫中山遺教而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標榜建設三民主義的民有、民治、民享新中國。充分表露,中國國民黨將其黨意,強制在全體中華民國主權者人民。
孫中山創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依據孫中山的理想而建設。不是天經地義 ?
我們掙了半輩子,買塊地,找來建築師,依據我們的理想,劃出藍圖,建設美麗家園,好讓世世代代子孫享受。這不是天經地義 ?
中華民國不是孫中山所有,更不是中國國民黨所有。
喔,天下為公。
不,天下不為公。天下是民有、民治、民享。
天下是民有、民治、民享,這是主權者人民的理性,不容動搖。
主權者人民依據天下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理性,以絕對命令(憲法)下達政府,營造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父母境界,用供所有主權者人民完成其自主目的,諸如建設美麗家園。
三民主義得以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只是一種政見。
建立每個人的美麗家園,屬個人目的自主的範疇,涵蓋於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個人目自主的自主性,非能規範,只能以自由涵蓋之。
因此,三民主義不得入憲。實踐三民主義的政見,若得到充分民意支持,得以法律定之。
然而,自由是理性自發,是個人的價值所在。主權者人民的自由平等,其保障,才是制定憲法的主要目的。
尤其,自由平等是亙古以來諸自然神論者的主題。
自然神論是孔子的廟堂,孫中山的忠實信徒,豈能過門而不入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4)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三)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三)
柏拉圖學院為什麼設下高門檻 ?
因為,柏拉圖的理念哲學基礎,就在萬物不外數( All things are numbers. ),這是Pythagoras的學說(Doctrine)。Pythagoras指出,萬物的形形色色,乃決定於其內部元素和結構間的數之關係。Pythagoras的學生Timaeus也指出,四大元素water, fire, air and earth 的 water,其結構就是兩份 air 和一份 fire ,這是水 water 的形式(form)。而四大元素稱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le),其形式是理念(idea)所產生。( See, Timaeus, 56 e., 55 d.)
Timaeus更說,上帝以形式和數形構萬物( God now fashioned them by form and number. Timaeus, 53 b. )
理念和形式都是心的想像( Mind's image ),心以理性創造宇宙萬物( See, Timaeus, 48 a.),這只有人的理性才能認知。
萬物的形形色色,顯現各種樣式的幾何形狀,這是可見的形式,得以引發探索不可見的形式和理念。
所以,柏拉圖要求入門者,俱備幾何學基本知識,以探討更高深的宇宙本體和生成之數理邏輯。
柏拉圖和孔子都是私人講學,但是孔子只要求束脩之禮,根本不設門檻。
孔子集中華民族道統的大成,孫中山是其繼承人,並以其遺教三民主義發揚這道統。
那麼,孫中山的忠貞信徒設下高門檻----不懂三民主義者,不得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捨孔子就柏拉圖 ,為什麼 ?
會是為了鞏固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二)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二)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本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序言)
孫中山的遺教三民主義,竟然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依據 ?
不懂三民主義的中華民國主權者人民,會有什麼後果 ?
柏拉圖學院大門口標示 :
「不懂幾何學者,不得進入此門。」( Let no man ignorant of Geometry enter here. Quoted in Will Durant, The Story of Philosophy, p. 27. )
所以,不懂三民主義者,不得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也因此,喪失其"受全體國民付託"的資格。
那麼,不懂三民主義者的主權者人民,會因此喪失主權者權利和自治 ?
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為什麼要依據孫中山的遺教三民主義 ?
這有什麼依據 ?
因為,孫中山創立中華民國。
微孫中山,吾其薙髮結辮讀四書矣 !
所謂吾,指中國人,台灣人不包括在內。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一)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一)
主權者人民是理性,政府是主權者人民的意志,憲法是主權者人民下達給政府的絕對命令。
意志必須無條件性服從理性。主權者人民以憲法下達政府,政府服從憲法,就是服從主權者人民。
這是憲法對於台灣主權者人民的意義。
人民是主人,政府是人民為達成其目的的手段,公職人員稱為公僕。
那麼,人民有那些目的要求政府達成 ?
美國聯邦憲法在其導言,明確敘述制定目的 ( Statement of Purpose ) :
我們聯邦人民,為組織一個較完善的合眾國,建立公正,確保境內安寧,提供公共防衛,提升全體福祉,和保障我們本身和子子孫孫天賜的自由,乃制定本美國聯邦憲法。( 附原文和比較)
這就是美國主權者人民要求聯邦政府( 行政、立法、司法)達成的目的,以維護洛克所謂的人人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自然狀態( See, John Lock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op cit., § 4.),即維護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父母境界。
原文和比較 :
[美國聯邦憲法導言]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中華民國憲法序言]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1)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中華民國憲法在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成立人民政府,並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
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領土施行不及兩年,就和中華民國一起走入中國歷史。
顯然,自詡也是共產主義的三民主義,對於宗奉共產主義的馬克思信徒,沒有說服力。
對於中華民國(中國)主權者人民呢 ?
在1954年,中國共產黨頒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於中華民國(中國)主權者人民,較有說服力 ?
1949年12月7日,中國國民黨在台北成立中華民國政府。並將中華民國憲法施行在非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
中國國民黨強制台灣主權者人民接受這部憲法,根本不用說服力。
其實,憲法就是社會契約( Social Contract )。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為了永遠保有與生俱來的生命、自由、財產(或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互相同意締結社會契約(即憲法),成立政府,並限定政府的職權,在於保護所有主權者人民的不可剝奪權利。
依據此社會契約成立的政府,稱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因此,任何憲法,無論基於什麼主義或道統,甚至 Under God,對於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使用說服力乃至強制力,是主客易位的錯亂。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是理性(Reason),憲法是主權者人民的無上令式或絕對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 ) ,而政府是主權者人民的意志( Will ;Volition ) 。
理性以絕對命令下達意志 ,當如是作為 !(See, 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 377. Kant,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op cit., p. 30, pp. 126-127)
亦即,主權者人民以憲法下達政府,當如是運作 !
因此,政府對於憲法的服從,或有適應問題,其適應不良者,就被主權者人民淘汰。
憲法對於主權者人民豈能用說服力乃至強制力 !
故說主權者人民( The Sovereign People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0)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三)
美國聯邦憲法或憲法增修案,並無任何條文載明 :
"美國乃基於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 或"美國 under God ,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因為,在所有人(主權者人民 ; Sovereign People )皆平等自由的前提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奴隸制度或特權階級,憲法就是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而制定,當然,政府就是民有、民治、民享。
憲法稱最高法( Supreme Law ),因為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就是憲法的由來與權威所在(origin and authority) 。
美國聯邦憲法在其導言( Preamble)如是載明 :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do ordain and establish(制定)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國各州皆以 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批准美國聯邦憲法。
因此,美國人民"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之上,沒有任何權威。即使,美國諸開國元勳( The Founding Fathers )皆信仰上帝,美國主權者人民共同信仰上帝,亦不得將上帝或任何宗教、主義載入憲法條文( 入憲),但上帝的信仰和宗教、主義的信仰,概括以信仰自由,同受憲法層級的保障。
孫中山的忠實信徒,為了實現孫中山的願景,認為三民主義替代自由甚至上帝,可以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孫中山的忠實信徒應知道,這是強迫信仰、強迫道德和強迫自由,剝奪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的自由和主權者權利。
然而,孫中山繼承了所謂中華民族道統,高居牧民者地位,教導中華民族道德與自由。這個牧民者地位,由孫中山的忠實信徒,以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繼承之,"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就是引據,稱之法統。
這能有什麼說服力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9)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二)
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人民的同意。亦即,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主權者人民的授權。(參考美國獨立宣言)
這是社會契約( social contract )的精義,基於此精義而成立的政府與其權力運作,稱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美國聯邦憲法限定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權力,和權力運作模式,即三權分立與權力制衡( check and balance ) ,乃本於此精義。
美國聯邦政府自始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也因此,政府的官員,自稱公僕。
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了什麼問題 ? 竟然容許奴隸和奴隸制度的存在 。
奴隸和奴隸制度的存在,違反所有人生而平等的原理。因為該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建立在所有人生而平等的原理,而建立在所有人生而不平等的歪理。這種政府違背美國獨立宣言所宣示的真理 : 所有人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林肯總統公告解放奴隸,並進行廢除奴隸制度的憲法增修案,務使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獲得新生的自由",建立在所有人生而平等(內涵自由)的原理。
故說 :「這個國家,在上帝的保祐下,將獲得新生的自由,且據於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這個國家)絕不消失於世。」(附原文)
內戰結束後,美國聯邦政府廢除奴隸制度,恢復自由的奴隸,同於美國出生公民,享有聯邦公民特權和豁免權,與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財產權,以及公民選舉權等權利。(美國聯邦憲法第13、14、15增修案)
故而,美國乃基於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三民主義能替代平等、自由 ?
唯,自由無替代品,更何況自由不可剝奪。
附原文: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earth. ( Abraham Lincoln, The Gettysburg Address, 1863.11.19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8)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一)
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1939 Hollywood film)的一幕,小女僕Prissy在遠處隆隆砲聲中,唱著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 (1852)。突然,一聲巨響,Prissy掩耳驚叫,哼出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Prissy沒到過Kentucky,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這首歌對她有什麼意義 ?
"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是廢奴制者( Abolitionists )的解放之歌。
廢奴制者的經典之作---長篇小說Uncle Tom's Cabin(黑奴籲天錄),故事開頭發生在Kentucky州Federal Hill 的農場(Farm)。農場主人為償還債務,忍痛賣掉Uncle Tom和 Harry。Harry和母親逃亡在先,Uncle Tom悲壯離開妻子兒女、歡樂的農場和寬厚的主人。
Stephen Foster用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敘述Uncle Tom的離情和永遠懷緬old Kentucky home,道出奴隸的籲天。
林肯總統出生與童年,都在Kentucky,懷著解放奴隸之志,離開Kentucky。
"Uncle Tom's Cabin"從1851年六月起,在華盛頓特區一主張廢奴隸制的報紙"The National Era"連載,推動奴隸制度的廢除。十年後,作者 Harriet Beecher Stowe到白宮與林肯總統見面。林肯說道 : 「原來您就是那位小婦人,寫下這本書,造成這個偉大戰爭。」( "So you're the little woman who wrote this book that made this great war." See, Abraham Lincoln and The United States, by K. C. Wheare, p.67)
林肯總統發布「解放奴隸公告」(1863.01.01) ,並在悼念蓋茨堡戰役英勇戰士的
演說中( The Gettysburg Address, 1863.11.19 ),許諾Uncle Tom和家人、Prissy和家人與所有獲得解放的奴隸,以及所有美國人,一個共同願景----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林肯總統領導美國人,走過"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回到 old Kentucky home,構築共同願景。
天祐美國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7)

1945.08.15,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蔣介石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台灣,並接管台灣日本殖民政府。蔣介石竟然宣布光復台灣,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中華民國繼承此地位。
1949年,蔣介石在日本穩紮實固的殖民體制上,架設起中國國民黨黨政軍警特的黨國---中華民國,將台灣人拖入國共內戰。
在國共九二共識下,不能說中華民國的存在,台灣成為次殖民地,或台灣的殖民主又要換手 ?
中國國民黨自陷其黨國中華民國於絕境,又要拖累台灣人。
中國國民黨放棄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竟然讓中華民族的道統如此沉淪。
中華民族的道統,的確變調了,沒有忠恕之道,只有忠----效忠五族共和的中華民族。
中國國民黨若能以朱元璋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為典範,恢復中原華夏故土為已足,樂見滿洲人回到關外重整家園。則日本人侵略滿洲,俄國絕不會坐視,如此,史大林無暇武裝中國共產黨,也不會慘勝日本,全面潰敗於內戰。
其實,孫中山領導的國民或民族革命,本質上是殖民地解放運動,同於美國或印度的獨立運動,其基礎在人民自決----統治基於人民同意原理。悖離此原理,陷入殖民地爭奪戰而無以自拔,令人惋惜。
中國國民黨放棄孫中山的願景 ?
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遙不可及 ?
The Old Kentucky Home-----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is at sight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6)

孫中山也高舉民族大義的旗子---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
但是,
武昌起義,推翻了滿清政府,孫中山並沒有將滿洲韃子逐出萬里長城之外,
反而將大位禪讓給袁世凱。
孫中山沒有能力實踐中華民族的道統 ?
不為或不能 ?
或,
孫中山有了使命感,將舊思維的滿洲韃子、蒙古韃子等夷狄異族,融入中華民族, 開創劃時代的五族共和。
共和精神或共和主義( Republicanism) ,強調德性(virtue)和個人不可剝奪權利(individualistic inalienable rights ) ,同於孔子的忠恕之道,立基於個人的道德主體性和權利主體性,推己及人,尊重每個人是道德主體和權利主體。實踐忠恕之道,才是德性。而非塑造有德性的人,例如,聖王或仁王,豎立威權,抹滅族群個別性和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基於塑造中華民族共和體的使命感,中國國民黨揭示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
然而,孫中山引進列寧式政黨,建立黨軍,完成國族的統一。因此,
中國國民黨黨軍所建立的黨國---中華民國,取代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其版圖除了中原華夏故土外,涵蓋蒙古大草原和滿洲人的關外原居地。
中華民族五族共使得孫中山的中華民族道統變調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5)

「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 」
朱元璋將蒙古韃子逐出萬里長城之外 !
恢復中原華夏故土。
朱元璋不出兵關外,佔領蒙古大草原,統治蒙古人幾個百年 ?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報怨以直 ! (見論語憲問)
這才公道,合乎公平正義。
Oh, no !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見老子六三章) (附英譯)
劉伯溫說老子這麼說 !
Oh, no !
「我不欲人之加諸於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見論語公冶長)
我不要人犯我,我也不要犯人。
老夫子說,子貢你辦不到 ! (見論語公冶長)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 (見論語憲問)
老夫子說,管仲辦到了 !
我也辦到了 !
「國師,我受命於天,何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不犯人,人不犯我。」
「是的,天子以德服人。」
從此,蒙古人不來犯。
以德服人,捨暴力就說服力。
孫中山呢 ?

附英譯

Act in repose; Be at rest when you work.
Relish unflavored things.
Great or small,
Frequent or rare.
Requite anger with virtue.
(The Sayings of Lao Tzu, English Translation by R. B. Blakney, op cit., Ch. 63)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4)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和權利主體,如是,共構孔子天命說的主體。因此,孔子不列舉不欲何事、何事勿施,當由天命主體,基於忠恕之道,去做判定。
不欲就是不可意,不欲、不可意的事,令人痛苦、恐懼,產生瞋念。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做不欲、不可意的事,以免他人痛苦、恐懼,去除瞋念。
轉輪聖王的十善,除了正見外,都屬消極不作為,同於孔子,不做不欲、不可意的事。
佛陀說,轉輪聖王行自境界,從父所得,成就十善業。
「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就是轉輪聖王的父母境界。
佛陀又說,轉輪聖王的七寶,並非繼承自父王。因此,從父所得的"父",就不是轉輪聖王的生身父母,而是自稱創造世界、眾生父母的大梵天王。(參考中阿含第七十經 ; 另,父母境界,參考雜阿含617經)
這也是轉輪聖王的正見來自。
孔子的父母境界若何 ?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見論語學而)
孝弟乃行自境界,然而,孔子「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其父亦非生身之父母,而是"天何言哉"的"上天"。
孔子持自然神論,因此,其所認知的"上天",有以下特質 :
一. 造物主( The Creator ) 、上天是善的,不嫉妒,祂希望萬物,同祂一樣善和好。( See, Timaeus, 29 e ; 中庸第22章、第30章)
二. 上天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玄德。(見老子第51章)
因此,「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中庸第一章)揭示個人目的自主。
孫中山繼承了道統,繼承了這些德性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3)

轉輪聖王自不殺生,復教他人,使不行殺生。自不不與取(不竊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不嫉妒、不貪取,乃至不邪見而行正見,復教他人,使不竊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不嫉妒、不貪取,乃至不邪見而行正見。
如是轉輪聖王成就十善業。
自己不欲遭受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嫉妒、貪取乃邪見之災害苦難 ; 基於同理心,即不忍人之心,不欲見他人遭受此等災害苦難, 因此,不行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嫉妒、貪取、邪見於他人。
轉輪聖王,不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行十善。而且,復教他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使行十善。誠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使得普天下人民免於恐懼,進而免於匱乏,營造普世的父母境界。
轉輪聖王從自行十善,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復教他人,使行十善。誠然,不見任何自相矛盾之處。則此等道德觀念的真實可靠性,無可質疑。
檢驗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作如是觀。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2)

洛克( John Locke )認定,吾人所有道德觀念同於數學觀念,都是吾人心靈觀念的原型( archetypes ) ,並非物性作用於吾人心靈的觀念,沒有其驗證實體。
因此,檢驗吾人所有道德觀念的真實可靠性,同於數學觀念的驗證,乃依據「吾人於觀念的相符( agreement )與相異( disagreement )的認知」原則而判定,亦即,依據傳統理性主義的數學原理驗證,簡而言之,即衡量於矛盾律( rule of contradiction )。(See, John Locke,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op cit., Book IV, Ch. IV, § 5, 6, 7 )
故而,吾人所有道德觀念應經得起矛盾律的檢驗。
孔子的一貫之道---"吾道一以貫之"(見論語里仁),"仁"(見論語顏淵仲弓問仁),"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的恕道"(見論語衛靈公子貢問),即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經得起矛盾律的檢驗 ? 得以放諸四海而皆準 ?
這也是檢驗孫中山所繼承的道統,其真實可靠性若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1)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中庸第十三章) [附英譯1]
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離道不遠。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 [附英譯2]
孔老夫子說,成就仁道的君子,自己想立仁道而能立仁道,也教他人,使立仁道 ; 自己想行仁道而能行仁道,也教他人,使行仁道,如是成就仁道。修習仁道的方法,能近取譬,以身作則,行於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必能成就仁道。
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屬仁道的積極作為。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屬仁道的消極不作為。兩者本質同一。從忠恕之道起步,修習仁道,以臻成就仁道。
忠恕之道或仁道,有手段和目的或方法與結果的關係,然係以每個人為道德主體的道德命題,皆屬道德觀念,其真實可靠性,應受檢驗。
[附英譯1] :
When one cultivates to the utmost principles of his nature, and exercises them on the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he is not far from The Path, what you do not like when done to yourself, do not do to others.( The four Books, English translation by James Legge, op cit., The Doctrine of Mean, Ch. 13)
[附英譯2] :
Now the man of perfect virtue, wishing to be establised himself, seeks also to establish others; seeking to be enlarged himself, he seeks also to enlarge others. To be able to judge of others by what is nigh in ourselves;--this may be called the art of virtue. ( The four Books, English translation by James Legge, op cit., Confician Analects, Ch. 6)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0)

孫中山自認,繼承了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和孔子一脈相承的道統,這也是中華民族的道統。除孔子之外,道統的傳承者皆是統治者,是故,道統乃統治者為政以德,政績顯赫者,而有聖王之稱,不愧為天子。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見中庸第三十章) 所以,孔子在道統傳承者之列,也是最主要的詮釋者。孔子闡揚仁道,仁就是聖明統治者的德性,因此,仁就是道統的核心價值。
孟子是道統說的先聲者(見孟子盡心下) 。為什麼孫中山不將他入列 ?
孫中山欲藉統治者的道德權威性,取代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因此,推翻滿清殖民政權後,效法堯舜的禪讓政治,將其臨時大統領的權位,讓給袁世凱。
這種不經被統治者同意的政治權力轉讓,違反孟子對於堯舜禪讓政治的解說 ,欠缺人民(被統治者)的同意。謂之 : 天子不能將天下讓與人,禪讓的正當性在於,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見孟子萬章上)。
如是孫中山忽略孟子是道統的重要傳承者。但是,孟子師法周文王的仁政,以其助而不稅的井田制為範本,去其助與稅,提倡王道,謂八口之家,五畝宅院,百畝田地,女養蠶織衣,男耕地種稻,孝敬父母,教養子女....(參考孟子梁惠王上、滕文公上、離婁上) 。誠然可以作為孫中山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的藍本。
袁世凱以為孫中山授與天下,進而稱帝。孫中山乃發動二次革命,重申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
革命乃自決行為,回歸社會契約的理性,重建政府,實踐美國獨立宣言所揭示不可剝奪權利的精義。所以,孫中山一輩子致力於革命,無止無休。
孫中山不但欲藉中華民族的道統,取代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而且,更藉中華民族道統的權威性,建構大一統中華民族。
既然,中華民族道統的核心價值是仁,就用孔子的忠恕之道,檢驗中華民族的道德正當性。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9)

孫中山創造中華民族說,宣示其民族主義,目的不在解構中華民族神話,不論及神與神人關係,亦不在於,使中國人的心智得到解脫。因此,不依循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等哲人,深入宇宙本體論、宇宙生成論乃至宇宙目的論,探尋理性的上帝(See, Timaeus, 29e ff, 40a ff, 40a ff, 47a ff, 48a ff),解構古希臘的擬人神神話,使人類心靈,從"活在當下"的侷限性,得到解放。
Protagoras said : 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固然,每個人都是萬物的衡準。
每個人依據其天賦理性作衡準,真理不辯自明。
理性見諸於人的常識,因此,依據每個人的常識判斷,知識不失其妥當性。
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三位哲人所探索出的理性上帝,恒為人類的共同資產。美國獨立宣言引用理性上帝(造物主),確立人類天賦理性 ,肯定個人的道德主體性與權利主體性,進而形構個人目的自主的道德與政治體系,政府的功能,就在保障與維護此目的體系的正常運作。
美國建國後,有美國人的稱呼,不產生美國族。因為,美國容納數以千萬計的不同國家、不同種族,各作各的美國夢,無能力融化出大亞美利堅民族( Pax Americana ) ?
反而,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就創造了中華民族 ?
中華民族說或中華民族神話又有什麼神聖功能 ?
保障與維護中華民國 ? 或合理化統治者的正當性 ?
統治的正當性係建立在被統治者(人民)的同意基礎。
統治者的德性能取代被統治者(人民)的同意 ? 就這樣抽樑換柱 ? 孫中山的道統有抽樑換柱的功能 ?
不妨檢驗孫中山的道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8)

美國獨立宣言引用的造物主,是從基督教信仰的上帝,透析出西方傳統理性主義的上帝,也就是理性的上帝。用以鞏固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的理性基礎,使得個人不可剝奪權利,成為近代政治社會的道德與法律第一原理,衍申統治基於人民同意與人民自決的普世原則,並見諸於大西洋憲章與聯合國憲章。
孫中山創造了中華民族說,宣示民族大義,強化或否定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
唯中華民族說的理性基礎為何 ?
中華民族說的始祖是炎帝和黃帝,炎帝和黃帝不是自有永有者 ,父母親是誰 ?
中華民族始祖炎黃說,還是要藉助開天闢地的盤古神話來撥開混沌。
那麼,盤古和炎帝、黃帝關係,黃帝和炎帝關係,神與神或神與人的關係,如何釐清 ?
不妨參考古希臘神話。
赫賽德 ( Hesiod )傳述,最早人類是大地孕育而出,是胎生 ( gageneis )。而第一代神,大地女神Gaea和愛神Eros突然出現自混沌( apeiron ) 。大地女神Gaea自身孕育,胎生( gageneis )Uranus,並與Uranus,生下泰坦族等第三代烏拉諾斯神族 ( Uranides )。
統治宇宙,並主宰奧林帕斯的天帝宙斯( Zeus ),還只是第四代神。
而第一代人類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壽命如黃金,壽終安祥歸土,故稱黃金族人。後續的銀族、銅族人亦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
雖然,天帝宙斯創造勇士族,也因勇士族人豪勇善戰,功業彪炳,酬以黃金之島的極樂世界。但勇士族亦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
赫賽德 ( Hesiod )處於鐵族人時代,有男性女性之分,男女結婚,養育後代子女。鐵族人不是諸神所創造,是否大地所孕育,不得而知,但,同於諸神,皆是胎生。
鐵族人後代荷馬 ( Homer )唱出一個主題---活在當下。因為,人與神不同來源,也不同歸處,人不可能藉虔誠祭祀、崇拜諸神,得以生天。
中華民族的人神關係若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7)

每個人"與生俱有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只因為"她他生為人"。
「人之生為人的事實」,這簡單明確的事實,就是"每個人與生俱有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引據。
這是常識,不辯自明或本身自明( self-evident )的真理與事實。勿庸提出"出生証明、身分證件、家譜、族譜乃至國族認証書或效忠民族宣誓書類"等等等。
美國人普遍信仰上帝,並據於基督新教或自然神論觀點,公開宣示世人 :
吾人認為諸此真理不辯自明( self-evident ) 。
謂所有人皆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她他們若干明確不可剝奪權利,其乃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美國獨立宣言,1776.07.04)
美國人用英文書寫、口述,並引用洛克和牛頓兩位英國人的觀念,公然向她的宗主國的英國政府,以獨立宣言,宣布脫離大英帝國的殖民隸屬,獨立建國。
獨立後的美國人依舊說、寫英文,莎士比亞的劇作照看、照演,當然,英國皇室照樣禮敬,陪審制和習慣法傳統照樣沿用。
美國人數典忘祖,背叛祖先 ?
美國人認為英國政府違反社會契約的宗旨,依據社會契約的理性,美國人有權另組新政府,建立自己的國家,保障自己的家園。
如是,美國人不傷英國人的感情和民族大義,也因此,上世紀兩個世界大戰,美國人和英國人都站在一起。
美國獨立宣言引用上帝(即造物主),如同孫中山引用中華民族乃至道統,能有什麼說服力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6)

「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是孫中山的國民革命口號。
國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也就是民族革命。孫中山以驅逐異族的侵略,推翻滿洲人的外來殖民體制,作為民族革命的正當性。
孫中山認為滿洲人是異族,滿洲人是漢人的殖民主,是侵略者,毫無統治的正當性。
孫中山又認為,中國是次殖民地,也就是滿洲殖民主之上,更有殖民主。
孫中山推翻了兩個世紀半以上,亞洲最大殖民主大清帝國,建立中華民國,並將滿洲韃虜與漢、蒙、回、藏、苗納入中原華夏民族,稱之五族共和,恢復中華民族。
中華民國就這樣繼承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
當然,中華民國也概括承受大清帝國的所有資產與負債。
大清帝國滅了大明國,掠奪了大明國的土地與子民,對大明國的子民而言,是債務人,中華民國應有償還的義務。
大清帝國和大明國是同一國,大清帝國和大明國的子民,都屬中華民族,沒有誰欠誰。
中華民國會這麼答覆。
中華民國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也繼承其殖民主地位,台灣人還是不能向中華民國求償,因為,中華民國已將台灣人納入中華民族,除了效忠,不得有他求。
中華民國也會這麼答覆。
現在大清帝國的事實繼承人,更是中華民國的未來繼承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反分裂法,要求台灣人對其效忠,因為台灣人是中華民族的成員,說漢話、用漢字。
中華民國可會這麼答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這是中華民族的法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效忠中華民國。
誰繼承誰,再說,也未定。
莫忘,人民作主。
台灣人啊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5)

"有斯土即有斯民,有斯民即有斯土",經不起"主權在民"的檢驗。
斯民即有斯土 !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人民是其生活領域的主人,領土的變更,國籍的變更,豈能不經斯民的同意 ?
所以,中日雙方廢除馬關條約,不是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澎的殖民主地位,也不產生殖民主的繼承。
恢復台灣人三百年來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豈容遲疑 ?
事實上,中華民國從未將台灣澎湖變更為中華民國領土,也沒進一步立法,將台灣澎湖人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
依據中華民國的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 參照該法第五、第六條規定 )
而領土增減的變更,有明確的憲法程序。( 參照該法第四條規定 )
美國在中日和約第十四條,保留其排他性的詮釋權。
現今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同時,撤銷美國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美國對中國政府不再存有 de jure or de facto government。而美國聯邦政府所頒布的台灣關係法,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台灣當局,並稱台灣澎湖人民為People on Taiwan,而台灣人民是台灣的主權者。
這是美國對於中日和約第十條,被視為( shall be deemed to )中華民國國民的"原台灣澎湖居民及其後裔",其身分( status )的詮釋。
台灣人民如何看待這不代表中國的台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 ?
莫忘,人民作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4)

中日和約第十條規定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 shall be deemed to )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在杜勒斯( John Foster Dulles)主導下,中華民國與日本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一天,台北時間1952年4月28日,簽定中日台北和約,正式結束中日戰爭。
日本在中日和約第二條,重複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項的認諾 :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和要求。」
既然,日本已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台灣澎湖人民的國籍歸屬,日本能說什麼 ? 尤其,台灣澎湖人民自始即非日本法律上國民。
但是,有斯土即有斯民。
這是強權即公理的主人支配原理,斯民有效忠斯土主人的天賦義務。
那麼,有斯民即有斯土。蔣介石因有斯民即有斯土,斯民有效忠斯土新主人的天賦義務。
如是,蔣介石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他就是大清帝國的繼承人,他就是台灣澎湖人民的效忠對象。
美、中、日在中日和約第十條的宣示,就此溯及既往的排除海牙第四公約與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的適用,海牙規則有關"戰俘待遇"以及"禁止強迫宣誓效忠"的規定,也一併排除。
日本樂於保持一貫的沉默。
也因此,蔣介石信守中華民國對於大西洋憲章的承諾,依大西洋憲章第一項聲明,對於日本以德報怨,不要求日本割地或賠款。
台灣賢能志士,亦只能以台灣地位未定論,作為慰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3)

蔣介石主掌的台灣佔領軍,為強化殖民體制,從暴力取締私菸販賣進而軍事鎮壓民眾的陳情抗議,激起台灣知識分子與社會菁英,訴求自治的228事件(1947.02.28至1948.04) 。
228事件發生在,日本無條件投降(1945.08.15)與舊金山和約未簽定期間 (1951.09.08),戰爭仍未正式結束。同盟國對於日本殖民地的軍事佔領,應受海牙第四公約及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的規範,因此,佔領者中華民國的法律不得適用。
故而,整個228事件,所有在武裝抗爭戰鬥中,棄械投降者,即享有權利, 受到戰俘的待遇( treament of prisoners of war, see, Hague Regulations, Article 1-3 ) 。
然而,蔣介石所派出的軍事鎮壓部隊,竟然將所有棄械投降者,不經審判,一律公開槍決。
高信義醫師六歲時,在他家附近,高雄後火車站廣場,親眼目睹公開槍決的一幕。
另有台灣多位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界菁英,未參與任何抗爭,不經任何法律程序,沒有審判,被私下槍決。而張七郎醫師、張宗仁校長、張果仁醫師父子三人,竟然,從家中被強押到花蓮鳳林公墓,槍決棄屍,皆未經審判。
日本人仍認為,台灣人甚至台灣的日本皇民,不是日本法律上的國民,不便出抗議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2)

蔣介石主持的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掛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為維持日本帝國實施於台灣的殖民體制,強制且暴力取締私菸販賣,又對於廣大民眾的陳情抗議,暴力鎮壓,引發台灣人民普遍主張自治的呼聲,進而堅定意志,武裝抗爭。
台灣人民的自治呼聲不能得到同盟國的正面回應 ?
中蘇英美法等主要同盟國不是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 參考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 )
蔣介石主持的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不代表中國或同盟國 ?
或者
日本帝國(台灣的殖民主)不樂見台灣人民恢復其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一個村莊人民遭受外力限制行動自由,村民不得自行解除限制以恢復自由 ?
因為,法院未宣告外力限制是非法,村民自行解除限制以恢復自由,就是不合法。
的確,美國南北戰爭之前,南方奴隸自行解除腳鐐手銬,脫逃到北方不蓄奴州尋求自由,仍受遣返。因為,奴隸的主人未宣告恢復該奴隸的自由。
尤其,蔣介石已將台灣人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台灣人民只有效忠中華民國的問題,沒有恢復其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的問題。
日本帝國對於蔣介石藉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台灣之便,在雙方未簽定和平條約,戰爭未正式結束之前,將其屬民台灣人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沒有意見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6日 星期六

和D-寶、Mo-Mo、嘟嘟掰故事

泰山有兩位好夥伴。
猩猩只吃香蕉,頭好 !
爬上爬下,觀前顧後,泰瘦 !!!!
大象香蕉、甘蔗、大小麥通吃,壯壯 !
泰山站在大象鼻樑,想飛 ? 大象挺鼻,泰山飛起來 ! 泰棒 !!!!
泰山又抓起老樹籐,飛啊飛啊.......
樹上猴子也抓著籐,飛啊飛啊.......
黑皮 ! 黑皮 ! 老鷹空中叫 !
我黑毛不黑皮 !!!
猴子不 Happy !
空中抓老鷹 ,跌個黑毛紅屁股 !!!!
嘟嘟吃不吃飯,泰瘦 !!!!
嘟嘟沒有紅屁股 !!!!
Happy birthday to you !
Happy birthday to- you !
Happy birthday to all of us !!!
我和孫女D-寶、Mo-Mo在中秋前後出生
小孫子嘟嘟幫我們點亮蠟燭
祝我們生日快樂
我們一起掰故事

大家吉祥
中秋愉快
天祐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1)

蔣介石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屬地台灣,接管台灣日本殖民政府,違反海牙規則第45條的禁止規定---不得強迫被佔領地區住居民宣誓對敵對國效忠,變更台灣澎湖住居民的國籍,劃規為台灣省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效忠蔣介石及中華民國。
日本人不提出抗議 ?
憑什麼 ?
台灣澎湖住居民認為她他們是日本國民。
台灣澎湖人民為日本而戰,甚至,有人說為祖國而戰,視日本為祖國。
日本人認為台灣澎湖住居民是日本國民嗎 ?
日本立過什麼法,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日本國民 ?
日清馬關條約不是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 ?
人民附屬土地,一併割讓 ?
條約待執行部分( executory part ),需另立法加以執行,尤其是涉及人民的權利與義務部份。
例如,美國依據美西巴黎條約(1898年)受讓波多黎各等西班牙屬地,還是經由美國聯邦參議院在眾多異議下,通過 Jones Act, 1917,將波多黎各人民集體歸劃為美國公民,但波多黎各人民不得參選美國總統,所以,當初波多黎各沒有總統初選。
那麼,波多黎各人是美國的次等公民。
就日本的法律而言,台灣人什麼都不是。
日本人還提什麼抗議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3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0)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General of the Army Douglas MacArthur )在停舶於東京灣的密蘇里號軍艦, 接受日本降書,發出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o. 1, 1945.09.02),責付日本最高當局,下令其所屬軍隊及附屬單位,向該命令內文 ( Enclosure )指定的人投降,隨即登陸日本本土,成立同盟國軍事佔領當局,接管日本政府。
第一號命令由美國總統杜魯門於1945.08.17批准在先,而蔣介石是第一號命令內文指定的 : 台灣日本軍隊及附屬單位的受降人。
海牙規則第45條,明文禁止佔領者(敵對國),強迫被佔領地區住居民,向其宣誓效忠。( It is forbidden to compel the inhabitants of occupied territory to swear allegiance to the hostitle Power. Hague Regulations, Article 45 )
因此,麥帥接管日本政府,要求其絕對服從,不變更日本人的國籍,避免強迫日本人宣誓對美國效忠。
蔣介石接管台灣日本殖民政府,不但將台灣劃入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將台灣日本殖民政府的管理,納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權責,而且,將台灣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
這種國籍的變更,雖然只是以行政命令為之,並未進一步立法,但,顯然已違反海牙第四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第45條的明文禁止規定---不得強迫被佔領地區住居民宣誓對敵對國效忠。
將台灣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就沒有敵對國情事 。或只是變更國籍,並不強迫宣誓效忠。或只是行政命令,並未立法,沒有實質效力。
自欺欺人。
日本人提出抗議 ?
盟軍總部提出糾正 ?
台灣人只好默默接受。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Franklin D. Roosevelt, The Four Freedoms, 1941.01.06 ), except Taiwan and Taiwanese.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69)

1947.02.27.下午七時許,養育一女一男的單親媽媽林江女士,在台北大稻埕天馬茶室前賣香菸。緝私隊以林江女士販賣私菸,違反菸酒專賣制度,沒收所有香菸和她身上錢財。林江女士懇求緝私員還她已稅的香菸,不意葉姓緝私員竟以槍托重擊其頭額,血流如注。路人見狀,群起義憤,上前抗議。爾後,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掛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一再處理不當,致使台灣人民起而主張自治。
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嚴厲執行菸酒專賣制度,竟是228事件的導火線。
菸酒專賣是日本實施於台灣的殖民體制之一,同盟國有意維持台灣的殖民體制 ?
為什麼 ?
蔣介石堅持台灣光復或光復台灣,就是中國人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殖民主地位,有開羅宣言為証。
同盟國給以尊重 ?
李承晚在1945.08.16籌組朝鮮獨立委員會,訴求立即自治,同盟國(英、美、蘇、法)給以尊重。
台灣主張自治,就是背叛祖國,而以叛國論。
同盟國不能給以尊重 ?
台灣不得恢復其長期被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無論如何,大清帝國(中國) 、美國和日本皆是海牙第四公約的簽署國,在舊金山和約(1951.09.08)或中日和約(1952.04.28)簽定之前,對於日本屬地(殖民地)的軍事佔領,應適用海牙第四公約的附則(通稱海牙規則"Hague Regulations"),其對於敵對國領土的軍事佔領的相關規定 (Military Authourity over the Territory of the Hostitle State : Article 42-Article 56 )
海牙第四公約是陸戰公約,規範戰爭行為,無論中華民國是對日抗戰或是參與二次世界大戰,皆一體適用,直到雙方簽定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戰爭。
228的武裝抗爭,即受海牙第四公約的規範。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68)

人民為保障其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互相同意、和平締結社會契約,組織政府。一旦政府違背此保障義務,人民即有權更換或另組織新政府。
這是社會契約的理性。
人民是主權者,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不可剝奪,這是普遍理性。
因此,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如是宣示,他們(所有同盟國)樂見所有人民恢復他們遭受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被強制剝奪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的人民,不限於列強所屬的殖民地人民,即使是發動戰爭的德義日公民,亦難倖免。
在納粹紐倫堡條例下,被剝奪公民資格的猶太人,他們是世世代代的德國公民。在納粹集中營被集體滅絕的數百萬猶太人,他們大多數是世世代代的德國公民。
大西洋憲章第一項聲明,免除了德義日割地賠款的戰爭責任,能免除德義日政府對於其公民(主權者)的責任 ? 這些政府已違背社會契約的理性。
那麼,日本政府強徵或誘導其殖民地屬民投入第二世界大戰,該負什麼責任 ?
姑且不論其長期強制剝奪殖民地屬民的主權者權利和自治,該負什麼責任 ?
台灣人作何主張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67)

日俄在滿洲人的老家比出高下後(1905年日俄戰爭),日本帝國崛起,勢將取代大清滿洲帝國兩個世紀半,其亞洲最大殖民主地位 ?
若然,其道德正當性為何 ? 強權即公理乎 ?
在此之前,美國得到英國的支持,其國務卿 John Hay發表門戶開放簡帖 ( so called Open Door Note, 1899.09.06 ),避免列強瓜分大清帝國。John Hay又發表第二份門戶開放簡帖(1900.07.03 ),進一步揭示美國的政策 : 維持大清帝國的領土與主權完整。( Ibid., p. 249 )
如是期待真正主權者 ( sovereign ),大清帝國殖民統治下的人民,恢復其被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便利孫中山等革命志士推動國民革命 ( national revolution )。
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日本要求美國回歸其門羅主義 ( Monroe Doctrine, 1823.12.02 ) ,不再插手亞洲事務。
美國羅斯福總統,除維持美國一貫不承認政策 ( Non-recognition Policy ),不承認日本入侵中國大陸的任何權利取得,並以領有菲律賓為由,已是亞洲太平洋的成員,予以回絕。
這對於日本而言,毫無說服力,繼續推動其大東亞共榮圈霸業。
羅斯福總統以四大自由為題( The Four Freedoms, 1941.01.06 ),向國會發表演說,揭示美國勢必為人類的自由而戰,說服美國人捨棄孤立主義( Isolationism ),終於獲得國會租借法案 ( Lend- Lease Act, 1941 )的授權。即與英國首相邱吉爾會商,並共同發表大西洋憲章( The Atlantic Charter, 1941.08.14 )。
憲章一發表,日本認知美國必然參戰。因此,同年12月7日,日本偷襲夏威夷珍珠港,摧毀了美國15艘軍艦、188架軍機和造成3435人死亡。翌日,美國對日本宣戰,中華民國也在隔天向日本宣戰。
1942.01.01,26同盟國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 ,誓為貫徹大西洋憲章,奮戰到底。
"憲章"以恢復所有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為主旨,因此,二次世界大戰的勝利者,並非同盟國,而是全體人類。
戰後,同盟國退出其日本的軍事佔領,日本全民擁有一本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其前所未見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開啟全新的民主憲政運作。
德國去年才清償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賠償。最近樂於以每年600億歐元的預算,接受80萬敘利亞難民。
為什麼 ?
因為,同盟國並不要求德國(乃至日本、義大利),為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賠償或割地,德國人民不負戰爭責任,不再雙重受害。
同盟國如是貫徹大西洋憲章,如是啟發人類普遍理性。
這個普遍理性從何而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