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1)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中華民國憲法在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成立人民政府,並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
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領土施行不及兩年,就和中華民國一起走入中國歷史。
顯然,自詡也是共產主義的三民主義,對於宗奉共產主義的馬克思信徒,沒有說服力。
對於中華民國(中國)主權者人民呢 ?
在1954年,中國共產黨頒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於中華民國(中國)主權者人民,較有說服力 ?
1949年12月7日,中國國民黨在台北成立中華民國政府。並將中華民國憲法施行在非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
中國國民黨強制台灣主權者人民接受這部憲法,根本不用說服力。
其實,憲法就是社會契約( Social Contract )。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 ,為了永遠保有與生俱來的生命、自由、財產(或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互相同意締結社會契約(即憲法),成立政府,並限定政府的職權,在於保護所有主權者人民的不可剝奪權利。
依據此社會契約成立的政府,稱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因此,任何憲法,無論基於什麼主義或道統,甚至 Under God,對於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使用說服力乃至強制力,是主客易位的錯亂。
主權者人民 ( The Sovereign People )是理性(Reason),憲法是主權者人民的無上令式或絕對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 ) ,而政府是主權者人民的意志( Will ;Volition ) 。
理性以絕對命令下達意志 ,當如是作為 !(See, 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 377. Kant,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op cit., p. 30, pp. 126-127)
亦即,主權者人民以憲法下達政府,當如是運作 !
因此,政府對於憲法的服從,或有適應問題,其適應不良者,就被主權者人民淘汰。
憲法對於主權者人民豈能用說服力乃至強制力 !
故說主權者人民( The Sovereign People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90)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三)
美國聯邦憲法或憲法增修案,並無任何條文載明 :
"美國乃基於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 或"美國 under God ,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因為,在所有人(主權者人民 ; Sovereign People )皆平等自由的前提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奴隸制度或特權階級,憲法就是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為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國家而制定,當然,政府就是民有、民治、民享。
憲法稱最高法( Supreme Law ),因為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就是憲法的由來與權威所在(origin and authority) 。
美國聯邦憲法在其導言( Preamble)如是載明 :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do ordain and establish(制定)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國各州皆以 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批准美國聯邦憲法。
因此,美國人民"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之上,沒有任何權威。即使,美國諸開國元勳( The Founding Fathers )皆信仰上帝,美國主權者人民共同信仰上帝,亦不得將上帝或任何宗教、主義載入憲法條文( 入憲),但上帝的信仰和宗教、主義的信仰,概括以信仰自由,同受憲法層級的保障。
孫中山的忠實信徒,為了實現孫中山的願景,認為三民主義替代自由甚至上帝,可以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孫中山的忠實信徒應知道,這是強迫信仰、強迫道德和強迫自由,剝奪主權者人民( Sovereign People )的自由和主權者權利。
然而,孫中山繼承了所謂中華民族道統,高居牧民者地位,教導中華民族道德與自由。這個牧民者地位,由孫中山的忠實信徒,以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繼承之,"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就是引據,稱之法統。
這能有什麼說服力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9)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二)
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人民的同意。亦即,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主權者人民的授權。(參考美國獨立宣言)
這是社會契約( social contract )的精義,基於此精義而成立的政府與其權力運作,稱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美國聯邦憲法限定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權力,和權力運作模式,即三權分立與權力制衡( check and balance ) ,乃本於此精義。
美國聯邦政府自始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也因此,政府的官員,自稱公僕。
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了什麼問題 ? 竟然容許奴隸和奴隸制度的存在 。
奴隸和奴隸制度的存在,違反所有人生而平等的原理。因為該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建立在所有人生而平等的原理,而建立在所有人生而不平等的歪理。這種政府違背美國獨立宣言所宣示的真理 : 所有人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林肯總統公告解放奴隸,並進行廢除奴隸制度的憲法增修案,務使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獲得新生的自由",建立在所有人生而平等(內涵自由)的原理。
故說 :「這個國家,在上帝的保祐下,將獲得新生的自由,且據於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這個國家)絕不消失於世。」(附原文)
內戰結束後,美國聯邦政府廢除奴隸制度,恢復自由的奴隸,同於美國出生公民,享有聯邦公民特權和豁免權,與不可剝奪的生命、自由、財產權,以及公民選舉權等權利。(美國聯邦憲法第13、14、15增修案)
故而,美國乃基於所有公民的平等、自由,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三民主義能替代平等、自由 ?
唯,自由無替代品,更何況自由不可剝奪。
附原文: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earth. ( Abraham Lincoln, The Gettysburg Address, 1863.11.19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8)

一個共同願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一)
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1939 Hollywood film)的一幕,小女僕Prissy在遠處隆隆砲聲中,唱著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 (1852)。突然,一聲巨響,Prissy掩耳驚叫,哼出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Prissy沒到過Kentucky,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這首歌對她有什麼意義 ?
"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是廢奴制者( Abolitionists )的解放之歌。
廢奴制者的經典之作---長篇小說Uncle Tom's Cabin(黑奴籲天錄),故事開頭發生在Kentucky州Federal Hill 的農場(Farm)。農場主人為償還債務,忍痛賣掉Uncle Tom和 Harry。Harry和母親逃亡在先,Uncle Tom悲壯離開妻子兒女、歡樂的農場和寬厚的主人。
Stephen Foster用My old Kentucky home, good night !敘述Uncle Tom的離情和永遠懷緬old Kentucky home,道出奴隸的籲天。
林肯總統出生與童年,都在Kentucky,懷著解放奴隸之志,離開Kentucky。
"Uncle Tom's Cabin"從1851年六月起,在華盛頓特區一主張廢奴隸制的報紙"The National Era"連載,推動奴隸制度的廢除。十年後,作者 Harriet Beecher Stowe到白宮與林肯總統見面。林肯說道 : 「原來您就是那位小婦人,寫下這本書,造成這個偉大戰爭。」( "So you're the little woman who wrote this book that made this great war." See, Abraham Lincoln and The United States, by K. C. Wheare, p.67)
林肯總統發布「解放奴隸公告」(1863.01.01) ,並在悼念蓋茨堡戰役英勇戰士的
演說中( The Gettysburg Address, 1863.11.19 ),許諾Uncle Tom和家人、Prissy和家人與所有獲得解放的奴隸,以及所有美國人,一個共同願景----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林肯總統領導美國人,走過"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回到 old Kentucky home,構築共同願景。
天祐美國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7)

1945.08.15,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蔣介石代表同盟國軍事佔領台灣,並接管台灣日本殖民政府。蔣介石竟然宣布光復台灣,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中華民國繼承此地位。
1949年,蔣介石在日本穩紮實固的殖民體制上,架設起中國國民黨黨政軍警特的黨國---中華民國,將台灣人拖入國共內戰。
在國共九二共識下,不能說中華民國的存在,台灣成為次殖民地,或台灣的殖民主又要換手 ?
中國國民黨自陷其黨國中華民國於絕境,又要拖累台灣人。
中國國民黨放棄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竟然讓中華民族的道統如此沉淪。
中華民族的道統,的確變調了,沒有忠恕之道,只有忠----效忠五族共和的中華民族。
中國國民黨若能以朱元璋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為典範,恢復中原華夏故土為已足,樂見滿洲人回到關外重整家園。則日本人侵略滿洲,俄國絕不會坐視,如此,史大林無暇武裝中國共產黨,也不會慘勝日本,全面潰敗於內戰。
其實,孫中山領導的國民或民族革命,本質上是殖民地解放運動,同於美國或印度的獨立運動,其基礎在人民自決----統治基於人民同意原理。悖離此原理,陷入殖民地爭奪戰而無以自拔,令人惋惜。
中國國民黨放棄孫中山的願景 ?
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遙不可及 ?
The Old Kentucky Home-----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is at sight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6)

孫中山也高舉民族大義的旗子---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
但是,
武昌起義,推翻了滿清政府,孫中山並沒有將滿洲韃子逐出萬里長城之外,
反而將大位禪讓給袁世凱。
孫中山沒有能力實踐中華民族的道統 ?
不為或不能 ?
或,
孫中山有了使命感,將舊思維的滿洲韃子、蒙古韃子等夷狄異族,融入中華民族, 開創劃時代的五族共和。
共和精神或共和主義( Republicanism) ,強調德性(virtue)和個人不可剝奪權利(individualistic inalienable rights ) ,同於孔子的忠恕之道,立基於個人的道德主體性和權利主體性,推己及人,尊重每個人是道德主體和權利主體。實踐忠恕之道,才是德性。而非塑造有德性的人,例如,聖王或仁王,豎立威權,抹滅族群個別性和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基於塑造中華民族共和體的使命感,中國國民黨揭示孫中山的願景----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
然而,孫中山引進列寧式政黨,建立黨軍,完成國族的統一。因此,
中國國民黨黨軍所建立的黨國---中華民國,取代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其版圖除了中原華夏故土外,涵蓋蒙古大草原和滿洲人的關外原居地。
中華民族五族共使得孫中山的中華民族道統變調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5)

「驅逐韃虜,恢復中華 ! 」
朱元璋將蒙古韃子逐出萬里長城之外 !
恢復中原華夏故土。
朱元璋不出兵關外,佔領蒙古大草原,統治蒙古人幾個百年 ?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報怨以直 ! (見論語憲問)
這才公道,合乎公平正義。
Oh, no !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見老子六三章) (附英譯)
劉伯溫說老子這麼說 !
Oh, no !
「我不欲人之加諸於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見論語公冶長)
我不要人犯我,我也不要犯人。
老夫子說,子貢你辦不到 ! (見論語公冶長)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 ! (見論語憲問)
老夫子說,管仲辦到了 !
我也辦到了 !
「國師,我受命於天,何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不犯人,人不犯我。」
「是的,天子以德服人。」
從此,蒙古人不來犯。
以德服人,捨暴力就說服力。
孫中山呢 ?

附英譯

Act in repose; Be at rest when you work.
Relish unflavored things.
Great or small,
Frequent or rare.
Requite anger with virtue.
(The Sayings of Lao Tzu, English Translation by R. B. Blakney, op cit., Ch. 63)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4)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和權利主體,如是,共構孔子天命說的主體。因此,孔子不列舉不欲何事、何事勿施,當由天命主體,基於忠恕之道,去做判定。
不欲就是不可意,不欲、不可意的事,令人痛苦、恐懼,產生瞋念。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做不欲、不可意的事,以免他人痛苦、恐懼,去除瞋念。
轉輪聖王的十善,除了正見外,都屬消極不作為,同於孔子,不做不欲、不可意的事。
佛陀說,轉輪聖王行自境界,從父所得,成就十善業。
「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就是轉輪聖王的父母境界。
佛陀又說,轉輪聖王的七寶,並非繼承自父王。因此,從父所得的"父",就不是轉輪聖王的生身父母,而是自稱創造世界、眾生父母的大梵天王。(參考中阿含第七十經 ; 另,父母境界,參考雜阿含617經)
這也是轉輪聖王的正見來自。
孔子的父母境界若何 ?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見論語學而)
孝弟乃行自境界,然而,孔子「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其父亦非生身之父母,而是"天何言哉"的"上天"。
孔子持自然神論,因此,其所認知的"上天",有以下特質 :
一. 造物主( The Creator ) 、上天是善的,不嫉妒,祂希望萬物,同祂一樣善和好。( See, Timaeus, 29 e ; 中庸第22章、第30章)
二. 上天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玄德。(見老子第51章)
因此,「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中庸第一章)揭示個人目的自主。
孫中山繼承了道統,繼承了這些德性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3)

轉輪聖王自不殺生,復教他人,使不行殺生。自不不與取(不竊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不嫉妒、不貪取,乃至不邪見而行正見,復教他人,使不竊盜、不邪淫、不妄語、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不嫉妒、不貪取,乃至不邪見而行正見。
如是轉輪聖王成就十善業。
自己不欲遭受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嫉妒、貪取乃邪見之災害苦難 ; 基於同理心,即不忍人之心,不欲見他人遭受此等災害苦難, 因此,不行殺害、竊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嫉妒、貪取、邪見於他人。
轉輪聖王,不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行十善。而且,復教他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使行十善。誠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使得普天下人民免於恐懼,進而免於匱乏,營造普世的父母境界。
轉輪聖王從自行十善,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復教他人,使行十善。誠然,不見任何自相矛盾之處。則此等道德觀念的真實可靠性,無可質疑。
檢驗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作如是觀。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2)

洛克( John Locke )認定,吾人所有道德觀念同於數學觀念,都是吾人心靈觀念的原型( archetypes ) ,並非物性作用於吾人心靈的觀念,沒有其驗證實體。
因此,檢驗吾人所有道德觀念的真實可靠性,同於數學觀念的驗證,乃依據「吾人於觀念的相符( agreement )與相異( disagreement )的認知」原則而判定,亦即,依據傳統理性主義的數學原理驗證,簡而言之,即衡量於矛盾律( rule of contradiction )。(See, John Locke,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op cit., Book IV, Ch. IV, § 5, 6, 7 )
故而,吾人所有道德觀念應經得起矛盾律的檢驗。
孔子的一貫之道---"吾道一以貫之"(見論語里仁),"仁"(見論語顏淵仲弓問仁),"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的恕道"(見論語衛靈公子貢問),即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經得起矛盾律的檢驗 ? 得以放諸四海而皆準 ?
這也是檢驗孫中山所繼承的道統,其真實可靠性若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1)

「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中庸第十三章) [附英譯1]
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離道不遠。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 [附英譯2]
孔老夫子說,成就仁道的君子,自己想立仁道而能立仁道,也教他人,使立仁道 ; 自己想行仁道而能行仁道,也教他人,使行仁道,如是成就仁道。修習仁道的方法,能近取譬,以身作則,行於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必能成就仁道。
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屬仁道的積極作為。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屬仁道的消極不作為。兩者本質同一。從忠恕之道起步,修習仁道,以臻成就仁道。
忠恕之道或仁道,有手段和目的或方法與結果的關係,然係以每個人為道德主體的道德命題,皆屬道德觀念,其真實可靠性,應受檢驗。
[附英譯1] :
When one cultivates to the utmost principles of his nature, and exercises them on the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he is not far from The Path, what you do not like when done to yourself, do not do to others.( The four Books, English translation by James Legge, op cit., The Doctrine of Mean, Ch. 13)
[附英譯2] :
Now the man of perfect virtue, wishing to be establised himself, seeks also to establish others; seeking to be enlarged himself, he seeks also to enlarge others. To be able to judge of others by what is nigh in ourselves;--this may be called the art of virtue. ( The four Books, English translation by James Legge, op cit., Confician Analects, Ch. 6)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80)

孫中山自認,繼承了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和孔子一脈相承的道統,這也是中華民族的道統。除孔子之外,道統的傳承者皆是統治者,是故,道統乃統治者為政以德,政績顯赫者,而有聖王之稱,不愧為天子。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見中庸第三十章) 所以,孔子在道統傳承者之列,也是最主要的詮釋者。孔子闡揚仁道,仁就是聖明統治者的德性,因此,仁就是道統的核心價值。
孟子是道統說的先聲者(見孟子盡心下) 。為什麼孫中山不將他入列 ?
孫中山欲藉統治者的道德權威性,取代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因此,推翻滿清殖民政權後,效法堯舜的禪讓政治,將其臨時大統領的權位,讓給袁世凱。
這種不經被統治者同意的政治權力轉讓,違反孟子對於堯舜禪讓政治的解說 ,欠缺人民(被統治者)的同意。謂之 : 天子不能將天下讓與人,禪讓的正當性在於,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見孟子萬章上)。
如是孫中山忽略孟子是道統的重要傳承者。但是,孟子師法周文王的仁政,以其助而不稅的井田制為範本,去其助與稅,提倡王道,謂八口之家,五畝宅院,百畝田地,女養蠶織衣,男耕地種稻,孝敬父母,教養子女....(參考孟子梁惠王上、滕文公上、離婁上) 。誠然可以作為孫中山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的藍本。
袁世凱以為孫中山授與天下,進而稱帝。孫中山乃發動二次革命,重申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
革命乃自決行為,回歸社會契約的理性,重建政府,實踐美國獨立宣言所揭示不可剝奪權利的精義。所以,孫中山一輩子致力於革命,無止無休。
孫中山不但欲藉中華民族的道統,取代統治基於被統治者同意原理,而且,更藉中華民族道統的權威性,建構大一統中華民族。
既然,中華民族道統的核心價值是仁,就用孔子的忠恕之道,檢驗中華民族的道德正當性。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9)

孫中山創造中華民族說,宣示其民族主義,目的不在解構中華民族神話,不論及神與神人關係,亦不在於,使中國人的心智得到解脫。因此,不依循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等哲人,深入宇宙本體論、宇宙生成論乃至宇宙目的論,探尋理性的上帝(See, Timaeus, 29e ff, 40a ff, 40a ff, 47a ff, 48a ff),解構古希臘的擬人神神話,使人類心靈,從"活在當下"的侷限性,得到解放。
Protagoras said : 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固然,每個人都是萬物的衡準。
每個人依據其天賦理性作衡準,真理不辯自明。
理性見諸於人的常識,因此,依據每個人的常識判斷,知識不失其妥當性。
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三位哲人所探索出的理性上帝,恒為人類的共同資產。美國獨立宣言引用理性上帝(造物主),確立人類天賦理性 ,肯定個人的道德主體性與權利主體性,進而形構個人目的自主的道德與政治體系,政府的功能,就在保障與維護此目的體系的正常運作。
美國建國後,有美國人的稱呼,不產生美國族。因為,美國容納數以千萬計的不同國家、不同種族,各作各的美國夢,無能力融化出大亞美利堅民族( Pax Americana ) ?
反而,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就創造了中華民族 ?
中華民族說或中華民族神話又有什麼神聖功能 ?
保障與維護中華民國 ? 或合理化統治者的正當性 ?
統治的正當性係建立在被統治者(人民)的同意基礎。
統治者的德性能取代被統治者(人民)的同意 ? 就這樣抽樑換柱 ? 孫中山的道統有抽樑換柱的功能 ?
不妨檢驗孫中山的道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8)

美國獨立宣言引用的造物主,是從基督教信仰的上帝,透析出西方傳統理性主義的上帝,也就是理性的上帝。用以鞏固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的理性基礎,使得個人不可剝奪權利,成為近代政治社會的道德與法律第一原理,衍申統治基於人民同意與人民自決的普世原則,並見諸於大西洋憲章與聯合國憲章。
孫中山創造了中華民族說,宣示民族大義,強化或否定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
唯中華民族說的理性基礎為何 ?
中華民族說的始祖是炎帝和黃帝,炎帝和黃帝不是自有永有者 ,父母親是誰 ?
中華民族始祖炎黃說,還是要藉助開天闢地的盤古神話來撥開混沌。
那麼,盤古和炎帝、黃帝關係,黃帝和炎帝關係,神與神或神與人的關係,如何釐清 ?
不妨參考古希臘神話。
赫賽德 ( Hesiod )傳述,最早人類是大地孕育而出,是胎生 ( gageneis )。而第一代神,大地女神Gaea和愛神Eros突然出現自混沌( apeiron ) 。大地女神Gaea自身孕育,胎生( gageneis )Uranus,並與Uranus,生下泰坦族等第三代烏拉諾斯神族 ( Uranides )。
統治宇宙,並主宰奧林帕斯的天帝宙斯( Zeus ),還只是第四代神。
而第一代人類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壽命如黃金,壽終安祥歸土,故稱黃金族人。後續的銀族、銅族人亦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
雖然,天帝宙斯創造勇士族,也因勇士族人豪勇善戰,功業彪炳,酬以黃金之島的極樂世界。但勇士族亦是單性,不能繁殖後代。
赫賽德 ( Hesiod )處於鐵族人時代,有男性女性之分,男女結婚,養育後代子女。鐵族人不是諸神所創造,是否大地所孕育,不得而知,但,同於諸神,皆是胎生。
鐵族人後代荷馬 ( Homer )唱出一個主題---活在當下。因為,人與神不同來源,也不同歸處,人不可能藉虔誠祭祀、崇拜諸神,得以生天。
中華民族的人神關係若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7)

每個人"與生俱有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只因為"她他生為人"。
「人之生為人的事實」,這簡單明確的事實,就是"每個人與生俱有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引據。
這是常識,不辯自明或本身自明( self-evident )的真理與事實。勿庸提出"出生証明、身分證件、家譜、族譜乃至國族認証書或效忠民族宣誓書類"等等等。
美國人普遍信仰上帝,並據於基督新教或自然神論觀點,公開宣示世人 :
吾人認為諸此真理不辯自明( self-evident ) 。
謂所有人皆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她他們若干明確不可剝奪權利,其乃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美國獨立宣言,1776.07.04)
美國人用英文書寫、口述,並引用洛克和牛頓兩位英國人的觀念,公然向她的宗主國的英國政府,以獨立宣言,宣布脫離大英帝國的殖民隸屬,獨立建國。
獨立後的美國人依舊說、寫英文,莎士比亞的劇作照看、照演,當然,英國皇室照樣禮敬,陪審制和習慣法傳統照樣沿用。
美國人數典忘祖,背叛祖先 ?
美國人認為英國政府違反社會契約的宗旨,依據社會契約的理性,美國人有權另組新政府,建立自己的國家,保障自己的家園。
如是,美國人不傷英國人的感情和民族大義,也因此,上世紀兩個世界大戰,美國人和英國人都站在一起。
美國獨立宣言引用上帝(即造物主),如同孫中山引用中華民族乃至道統,能有什麼說服力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6)

「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是孫中山的國民革命口號。
國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也就是民族革命。孫中山以驅逐異族的侵略,推翻滿洲人的外來殖民體制,作為民族革命的正當性。
孫中山認為滿洲人是異族,滿洲人是漢人的殖民主,是侵略者,毫無統治的正當性。
孫中山又認為,中國是次殖民地,也就是滿洲殖民主之上,更有殖民主。
孫中山推翻了兩個世紀半以上,亞洲最大殖民主大清帝國,建立中華民國,並將滿洲韃虜與漢、蒙、回、藏、苗納入中原華夏民族,稱之五族共和,恢復中華民族。
中華民國就這樣繼承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
當然,中華民國也概括承受大清帝國的所有資產與負債。
大清帝國滅了大明國,掠奪了大明國的土地與子民,對大明國的子民而言,是債務人,中華民國應有償還的義務。
大清帝國和大明國是同一國,大清帝國和大明國的子民,都屬中華民族,沒有誰欠誰。
中華民國會這麼答覆。
中華民國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也繼承其殖民主地位,台灣人還是不能向中華民國求償,因為,中華民國已將台灣人納入中華民族,除了效忠,不得有他求。
中華民國也會這麼答覆。
現在大清帝國的事實繼承人,更是中華民國的未來繼承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反分裂法,要求台灣人對其效忠,因為台灣人是中華民族的成員,說漢話、用漢字。
中華民國可會這麼答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這是中華民族的法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效忠中華民國。
誰繼承誰,再說,也未定。
莫忘,人民作主。
台灣人啊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5)

"有斯土即有斯民,有斯民即有斯土",經不起"主權在民"的檢驗。
斯民即有斯土 !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人民是其生活領域的主人,領土的變更,國籍的變更,豈能不經斯民的同意 ?
所以,中日雙方廢除馬關條約,不是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澎的殖民主地位,也不產生殖民主的繼承。
恢復台灣人三百年來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豈容遲疑 ?
事實上,中華民國從未將台灣澎湖變更為中華民國領土,也沒進一步立法,將台灣澎湖人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
依據中華民國的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 參照該法第五、第六條規定 )
而領土增減的變更,有明確的憲法程序。( 參照該法第四條規定 )
美國在中日和約第十四條,保留其排他性的詮釋權。
現今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同時,撤銷美國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美國對中國政府不再存有 de jure or de facto government。而美國聯邦政府所頒布的台灣關係法,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台灣當局,並稱台灣澎湖人民為People on Taiwan,而台灣人民是台灣的主權者。
這是美國對於中日和約第十條,被視為( shall be deemed to )中華民國國民的"原台灣澎湖居民及其後裔",其身分( status )的詮釋。
台灣人民如何看待這不代表中國的台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 ?
莫忘,人民作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74)

中日和約第十條規定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 shall be deemed to )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在杜勒斯( John Foster Dulles)主導下,中華民國與日本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一天,台北時間1952年4月28日,簽定中日台北和約,正式結束中日戰爭。
日本在中日和約第二條,重複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項的認諾 :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和要求。」
既然,日本已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台灣澎湖人民的國籍歸屬,日本能說什麼 ? 尤其,台灣澎湖人民自始即非日本法律上國民。
但是,有斯土即有斯民。
這是強權即公理的主人支配原理,斯民有效忠斯土主人的天賦義務。
那麼,有斯民即有斯土。蔣介石因有斯民即有斯土,斯民有效忠斯土新主人的天賦義務。
如是,蔣介石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他就是大清帝國的繼承人,他就是台灣澎湖人民的效忠對象。
美、中、日在中日和約第十條的宣示,就此溯及既往的排除海牙第四公約與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的適用,海牙規則有關"戰俘待遇"以及"禁止強迫宣誓效忠"的規定,也一併排除。
日本樂於保持一貫的沉默。
也因此,蔣介石信守中華民國對於大西洋憲章的承諾,依大西洋憲章第一項聲明,對於日本以德報怨,不要求日本割地或賠款。
台灣賢能志士,亦只能以台灣地位未定論,作為慰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