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6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一十二)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9)
佛陀說,修行念天、廣布念天,可以成就神通,除諸亂想,獲沙門果,自致涅槃。(註1)
成就什麼神通 ?
成就三明六通。即宿命智明、天眼智明、漏盡智明等三明,和宿命智明、天眼智明、漏盡智明亦稱之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加上神足通、天耳通、他心通,共六通。
何謂沙門果 ?
所謂沙門果即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註2)
又須陀洹果三結斷,斯陀含果三結斷、貪恚癡薄,阿那含果五下分結盡,阿羅漢果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註3)
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亦稱涅槃。(註4)
佛陀說 : 我所說法,弟子受行者,捨有漏成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成阿羅漢),於現法中,自身作證 :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更不受有。其次行淺者(成阿那含),斷五下分結,即於天上而般涅槃。其次三結盡、薄淫怒癡(成斯陀含),一來世間(天上人間一往來)而般涅槃。其次斷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極七往返(七有天人往生),必得涅槃。(註5)
故而,修行念天,獲須陀洹果,極七往返(七有天人往生),必得涅槃 ; 獲斯陀含果,一來世間(人天一來往)而般涅槃 ; 獲阿那含果,即於天上而般涅槃 ; 獲阿羅漢果,自知不受後有。皆自致涅槃。
如是念天,同於柏拉圖的法法觀念住---內法、外法、內外法----念念善的天賦----念念善的理型---念念善和善理型的源頭----上帝、我們的造物主和父親------極致真理----念天----到彼岸,不入輪迴,自致涅槃----完成末世論證。
註解
註1 : 見增一阿含經卷1十念品第2第6經。
註2 : 見雜阿含經第797經、第800經
註3 : 見雜阿含經798經。
註4 : 見雜阿含經第490經。
註5 : 見長阿含經卷五典尊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一十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一十一)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8)
柏拉圖透過哲學的自我訓練,恢復靈魂的彼岸記憶----意緣法,法法觀念住。
「所有事的發生,都有其原因。」
康德認為,原因概念並不來自某事的發生,而是受某事發生所引發。原因概念就是先天理念或理型( innate idea),即所謂先驗知識( knowledge a priori )。(註1)
這些先天理念或理型、先驗知識就是柏拉圖所謂隱藏在心裡的知識,而這些知識另有來自,例如善與美的觀念,來自一個不同世界,這世界超越了感官知覺,柏拉圖稱之理型世界。而人的感官知覺所認知的事物,僅是永恒理型的不完美複製品。
而且,其至關緊要者,就是善的理型,它超越所有存有和知識,但也是所有存有和知識的基礎。(註2)
善的理型來自造物主、上帝。(註3)
柏拉圖臨終前凝視"超越世界"("The beyond"),心懷"上帝、我們的造物主和父親,就是極致真理"("The ultimate truth is God, our Creator and Father) 。……閉上眼睛,他宣稱他感覺出他的靈魂"已解除束縛,能愉悅飛翔 (" as death approached him he declared that he felt his soul " loosened from bonds and able to fly away with joy. ")。(註4)
柏拉圖乘於一乘道-----法法觀念住----念天。(註5)
如是慧解脫。
註解
註1 : See, I.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 9
註2 : See, 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op cit., Vol. 25, p.748
註3 : 造物主、上帝是善的,善者從不嫉妒任何事物。由於已無嫉妒,上帝意願所有物,盡其可能,會同祂一樣盡善盡美。這是上帝創造世界的緣由。See, Timaeus 29 e sq.
註4 : See, Timaeus, Introduction ; 81 d
註5 : 見,增一阿含經卷1十念品第2第6經、增一阿含經卷2廣演品第3第6經、雜阿含經第550經、雜阿含經第931經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一十)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7)
這不滅靈魂還是難免輪迴之苦,難免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行無我的生死輪迴,此即佛陀所謂 : 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註1)不知涅槃即滅盡。
柏拉圖於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行無我的生死輪迴,不知滅盡即涅槃、涅槃寂靜 ?
固然,這不滅靈魂無論經歷多少生死輪迴,一如Thales的Arche無論經歷多少轉化(transmutations),本質不變。但是 :
在輪迴人間之前,靈魂沉思著理型,涵泳在純粹且完美的知識裡。但是在輪廻過程,靈魂喝下忘川(Lethe)之水,忘記他過去直接沉思理型而得到的知識。(註2)
靈魂在轉世為人之前,已忘記其彼岸的所有經歷,其心靈空白如一張白紙。
不過,柏拉圖還是認為,這知識並未被刪除,其實只是隱藏在人們的心裡,只要透過哲學訓練,就能喚醒知識。換言之,人的肉體使靈魂退縮,但經由某種「溯源」,靈魂可以再度發現並恢復原有的知識,使他重返超越的世界。(註3)
所以,柏拉圖的末世論,即如何使不滅靈魂不入輪迴,不是於色、受、想、行、識五陰,厭、離欲、滅、不起、解脫,滅盡無常諸行,寂靜涅槃。(註4)
柏拉圖末世論的實踐,在於恢復靈魂的彼岸記憶,以自行重返超越的世界( The Beyond )。
註解
註1 : 見雜阿含第266經、第267經。
註2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著,前揭書,卷2,頁196。
註3 : 同上。
註4 : 見雜阿含第75經、第684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8月10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零九)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6)
人的永恆不滅靈魂( the immortal soul),係由上帝親自播下種子,培育而成。Timaeus 這麼說。(註1)
故此不滅靈魂並非無明行所緣之識。無明行所緣之識,異生異滅、無常、變易、磨滅、生滅。此靈魂則非無常、變易、磨滅、生滅之存有(being)。
如是,蘇格拉底重視此靈魂的無價,靈魂是知識的來源。柏拉圖更進一步,視此靈魂的價值逾於生命,因為,此靈魂才屬於理型和永恆的世界。(註2)
靈魂來自上帝、靈魂不滅、靈魂必歸屬理型和永恆的世界(即彼岸),形構柏拉圖的末世論。
人的身體,這六觸入觸所建構的五受陰識身,乃是無常、變易乃至磨滅、生滅的生命體。
然而,Timaeus視身體為靈魂的載具( the vehicle of the soul)。(註3)
佛陀仍視六觸入處為無上修根。(註4)
柏拉圖認為身體(soma)是靈魂的監獄(sema),靈魂被禁錮在身體。(註5)
甚至認為身體是靈魂的墳墓,死亡才是解脫。(註6)
那麼,柏拉圖的解脫道為何 ? 就在不滅靈魂乎 ?
註解
註1 : See, Timaeus, 41 d sq.
註2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95
註3 : See, Timaeus, 69 c
註4 : 見雜阿含第282經。
註5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84
註5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98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零八)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5)
Parmenides所謂 :「吾人所熟悉的世界,萬物周旋,生成或消逝,… 」(The familiar world, in which things move around, come into being and pass away.),彰顯諸行無常、是磨滅法乃至生滅法,正是上帝指示其子女創造三族類有限生命的存有,其所欲營造的教育場域。
上帝刻意營造諸行無常、變易乃至磨滅、生滅的世界,使得世界處處充滿智慧的啟發,如是慧解脫。
諸行無常啟發諸行是苦、諸行無我乃至寂靜涅槃的思維,無常、苦、空、非我思維,如是無間等。
如同Timaeus所說 :「由於有了日、月、星辰的”視界”(sight),白天、夜晚和年、月、日等時間、數目,以及探索宇宙真相的能力,並衍生出哲學 (philosophy)。這是諸神賜給生命有限人類最大的禮物。」(註1)
諸行無常的生滅不息世界,不就是上帝賜給諸追求真知與智慧者的最厚實禮物 ?
至於,上帝的作為,上帝的創造宇宙與眾神,是否無常 ?
亦即,上帝所創造宇宙與眾神,是否無常,變易乃至磨滅、滅亡 ?
上帝所創造的宇宙,是單一動物,其自身涵藏所有其他有限生命和無限生命動物(註2)。而上帝所創造的眾神,非全然生命恆永、不可毀壞,但是不會被毀滅,亦不遭受死亡命運。
如是,上帝諸行、諸作為,可說亦常亦無常。
上帝子女、眾神創造三族類有限生命的存有,其創造物生命有限,是無常、變易乃至磨滅、生滅的生命體。
因此,吾人可以說 :「眾神之行,乃無常也。」
註解
註1: See, Timaeus, 47 a
註2: See, Timaeus, 69 c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