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零八)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95)
Parmenides所謂 :「吾人所熟悉的世界,萬物周旋,生成或消逝,… 」(The familiar world, in which things move around, come into being and pass away.),彰顯諸行無常、是磨滅法乃至生滅法,正是上帝指示其子女創造三族類有限生命的存有,其所欲營造的教育場域。
上帝刻意營造諸行無常、變易乃至磨滅、生滅的世界,使得世界處處充滿智慧的啟發,如是慧解脫。
諸行無常啟發諸行是苦、諸行無我乃至寂靜涅槃的思維,無常、苦、空、非我思維,如是無間等。
如同Timaeus所說 :「由於有了日、月、星辰的”視界”(sight),白天、夜晚和年、月、日等時間、數目,以及探索宇宙真相的能力,並衍生出哲學 (philosophy)。這是諸神賜給生命有限人類最大的禮物。」(註1)
諸行無常的生滅不息世界,不就是上帝賜給諸追求真知與智慧者的最厚實禮物 ?
至於,上帝的作為,上帝的創造宇宙與眾神,是否無常 ?
亦即,上帝所創造宇宙與眾神,是否無常,變易乃至磨滅、滅亡 ?
上帝所創造的宇宙,是單一動物,其自身涵藏所有其他有限生命和無限生命動物(註2)。而上帝所創造的眾神,非全然生命恆永、不可毀壞,但是不會被毀滅,亦不遭受死亡命運。
如是,上帝諸行、諸作為,可說亦常亦無常。
上帝子女、眾神創造三族類有限生命的存有,其創造物生命有限,是無常、變易乃至磨滅、生滅的生命體。
因此,吾人可以說 :「眾神之行,乃無常也。」
註解
註1: See, Timaeus, 47 a
註2: See, Timaeus, 69 c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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