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第一節 人權所受之普遍侵害之四

  惟黑格爾之辯證哲學,仍有足堪安慰之處,即黑格爾之辯證信念,乃繫於上帝之究極善及統合於究極善之合理性。反觀馬克斯去除上帝,僅存辯證形式之唯物論,認為,宗教乃受壓迫受造物之象徵,無心世界之心,無靈魂情境之靈魂,乃人民之鴉片(註一二)。換言之,馬克思排除黑格爾之第一因與究極因,亦即宇宙一切矛盾、對抗之最高統合之絕對精神體,而獨留「非存有」,製造仇恨;其危害性之大,應不難想像。
就西方古代與中世紀之社會秩序而言,即使曾有「非存有」觀念,亦僅造就階級社會秩序,並不製造階級鬥爭秩序。因此,馬克斯思想對於人類之誤導,當不止於原始部落主義之還原,實乃同歸虛無與幻滅。且人類無限進步之可能性,並非繫於科技之無限進步,乃繫於人類靈魂之不滅,亦即,理性生靈之無限延續(註一三)。換言之,乃理性駕御能力,而非能力凌駕理性。故唯物論實無異為虛無論之代名詞。
靈魂不滅固屬一先驗道德命題,非屬經驗範疇,然就科技可能帶來之危害或已帶來之危害,乃經驗所及。其盲目崇拜,並非人類之福(註一四)。

註一二:Quoted in H.B.Acton, What Marx Really Said, op cit., p.25.
註一三:康德稱:「無論如何,僅基於同一理性生靈,其存在與人格之無限延續之前提,無限進步始可能。此前提乃稱靈魂不滅」。 See, Kant,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op cit., p.127.
註一四:倪布耳謂:「近代技藝文明可能滅亡,因其錯誤崇拜技藝進步乃一究極善」。 Reinhold Niebuhr, The Nature and Destiny of Man, op cit., p.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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