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第二節 自然狀態之十二

(四)理想之自然狀態:乃黃金時代之謂(註四六)。洛克黃金時代觀念之來自雖難斷定,唯洛克兩篇政治論之目的,乃在承認與宣揚英國光榮革命之合法性與正當性(註四七)。故洛克之黃金時代觀念,非純屬理想,而為現實事例之反映。

固然,光榮革命後,威廉與瑪莉(Willian and Mary)基於議會(The Parliament)之決議,恢復史都特(Stuart)王朝王室寶座。然而,史都特王朝權位之原始來源,究非基於人民之同意,其權利之享有,亦非基於平等原理。洛克既然承認光榮革命之合法性與正當性,則必須承認古老史都特王朝權位之”來源與權力”之正當性與合法性。若然,則光榮革命之承認,顯然違背洛克自然權利之信念。洛克提出黃金時代之理想,應在解決與折衷此觀念之衝突,亦顯現洛克態度之審慎。

註四六:John Lock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111. cf. David G.Ritchie, op cit., p.42.
註四七:洛克於兩篇政治論(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序言謂:「獻予 諸 君一政治論之緣起與目的……余期望此足以鞏固吾偉大復辟者,威廉國王之王位;使其權位正當,基於人民同意,乃所有合法政府唯一僅有者,其合法性較任何基督教 國度之 君王更完整與明確;並公示世人其正當性,即英國人民,基於公正與自然權利之愛好,而以其決議保存此德,拯救此國家免於瀕臨奴隸與滅亡之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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