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人民自決!

  現在所有台灣人民,皆握有天子劍、諸侯劍與庶人 劍,幾乎平等自由,既沒有特權「支離其形」,也不必 「支離其德」,但是,為什麼所有台灣人民既不得意又 沒尊嚴?是否:

(一)「做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有其根本的迷思(Myth)?不認識自己?

(二)國家認同出問題?

  (1) 堅持自己是台灣人,不認同中國,無論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不認同,台灣國叫得出來嗎?誰理你!

  (2) 堅持中華民國的人,視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碰到「一中」,不是中華民國,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是中華民國,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能這樣「各表」?誰聽得懂?

  (3) 不作任何堅持的人,既得意又有尊嚴?左右逢源嗎?天曉得!「無論如何,拿出一把劍,切割中國與台灣的糾結 ,一邊一國,不是一勞永逸?」而這把劍就是「常識」!暫且按下劍,先認識自己 !

  馬政權已簽署「國際政治與公民權利公約」與「國際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兩國際條約(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三條)明確規定:「所有人民享有自決權」及「尊重自決權」

  以上是「天祐台灣」第三篇第一章各節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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