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光復?接收、劫收!

  時代雜誌 (Time Magazine) 在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後最近一期專題報導蔣介石生平事蹟。筆者依稀記得如下評語:「他未曾擁有,談什麼喪失? (He never owned, how to lose?) 」,意思是:蔣介石念念不忘光復大陸,但他未曾擁有大陸,沒有失去大陸的事,談什麼光復大陸!論者應是基於主權在民原理而下此評語。
  筆者亦如法炮製:「他未曾失去台灣,光復什麼台灣?」,台灣人天賦的主權與自治,滿州人武力掠奪之,日本人亦以武力掠奪之,並裝飾以馬關條約,沾上條約神聖 (Pacta Sunt Servanda) 的文明色彩 。中華民國變本加厲,夾著勝利國受降代表的無上權威,公然進行劫收、掠奪。受降僅被授權解除軍事武裝接收武器,不容許「劫收掠奪」戰利品及當地人民的天賦權利,光天化日的掠奪,冠以光榮收復,還是不折不扣的掠奪。中華民國不能再無視於假藉光復之名,行掠奪台灣人民天賦主權與自治之實,所應負起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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