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

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後記(十四)

一九七一年,古巴向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提出波多黎各( Porto Rico )非殖民化案。一九七二年,古巴、前蘇聯( Former USSR )及中國( PRC )亦在聯合國大會,口徑一致,攻擊殖民主義( colonialism ),因此,波多黎各的非殖民化,成為聯合國大會議題。大會也通過多次決議案,敦促美國政府儘速立法,俾使波多黎各人民行使其自決權。「恢復其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維護其領土自治與領土主權」。
在波多黎各人民行使自決權成定案的整個過程,西班牙從未主張其殖民主權力或民族大義,不說美西巴黎條約是不平等條約。美國也不主張其殖民主的衡平利益請求權 ( equitable claims ) 。
無論如何,美國樂見"波多黎各人民行使其自決權,「恢復其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維護其領土自治與領土主權」",這是大西洋憲章第二項第三項聲明的要義。
究竟 ,殖民主義必須拋棄,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樣貌復活。

義不容辭 !

這是普遍理性。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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