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十二)

尋找造物主( The Creator )
The way of truth(What is) vs. the way of opinion( doxa ) ( XIII)
風災起前,徧淨天以下六道眾生來生人中,修四禪,命終生果實天,壽四劫。
水災起前,光音天以下六道眾生來生人中,修三禪,命終生徧淨天,壽三劫。
火災起前,梵天以下六道眾生來生人中,修二禪,命終生光音天,壽二劫。
無論生果實天、生徧淨天、生光音天,福盡行盡命盡,還是要受報,再次受生、轉世或投胎。
因此,佛陀以火災過後,梵天以下天地更新完成,光音天人,再次來此世間受生為例,說明大梵天王乃至世間眾生的來自,解說大梵天王自稱眾生父母的真實性。
火災過後,天地更新完成,無論是最早下生梵迦夷天宮,自稱大梵天王的梵童子,或陸續下生梵天的梵天眾,或下生此世間的眾生,都是來自光音天,都是自然化生,歡喜為食(思食),身光自照,神足飛空,安樂無礙。所以,沒有生身父母的觀念。而且,下生此世間的眾生,在甘泉、地肥、粗地肥盡、自然粳米出,食自然粳米後,有男女形之別,開始胎生,其受胎者還是來自光音天。(參考長阿含世記經世本緣品)
眾生於火災起前,得了光音天人身,人識滅。火災過後天地初更新,光音天人重返世間,得了大梵天王身、梵天身乃至眾生身,光音天人識滅,皆不記得來自光音天。
因為,沒有宿命智明(宿命通)。
佛陀在尼連禪河邊菩提樹下,重拾父母境界,離諸欲惡不善法,入初、二、三、四禪,開發宿命智明等三明,乃以宿命通或宿智隨念智,回憶其七劫作大梵天王的過往,告知比丘弟子,說道 :
「火災過已,此世天地還欲成時,有餘眾生福盡行盡命盡,於光音天命終,生空梵處,於彼生染著心,愛樂彼處,願餘眾生,共生彼處。發此願已,有餘眾生福行命盡,於光音天身壞命終,生空梵處。
時先生梵天即自念, 我是梵王、大梵天王,無造我者,我自然有,我自然有,無所承受。於千世界最得自在,善諸義趣,富有豐饒,能造化萬物,我即是一切眾生父母。(又,)其後來諸梵,復自念言,彼先梵天即是梵王、大梵天王,彼自然有,無造彼者。於千世界最尊第一,無所承受,善諸義趣,富有豐饒,能造萬物,是眾生父母,我從彼有。」(見前引長阿含世記經世本緣品)
如是產生了眾生父母。
人類或眾生能從此眾生父母,確立有父、有母、有眾生生的正見,找到造物主上帝,重拾父母境界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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