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火車勾甘蔗 (再續)-啟發理性 知天命 立王道 。 (十一)

人類有目共睹的「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顯現一套固定秩序、規則和一系列因果律。例如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年復一年,周而復始。動物成長繁殖。植物,枝發新芽,新葉由綠轉為黃掉落‧果樹開花結果,稻田的秧苗長大,開花,結穗。顯現一系列循環不息的因果律。

  「此種因果律的存在。」

  「必須從兩方面加以思考探查。」

  「其行為的智性部分,即事物本身的因果律。」

  「其行為結果可感覺的部分,即感覺世界一現象的因果律。」
  (I.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p.369-370)

  我們常識所見的現象因果律,其實,此因果律本能身亦包含智性因果律‧可經由人類的常識判斷認知。

萬物本身內涵智性因果律,「此功能的存在」,「吾人必須分成經驗與智性因果兩種概念形式。」「兩者共同組成同一效力。」(Ibid)

「我們所認識的經驗特性因果律與智性特性因果律,兩者的根本因,都是來自"物自體"(Thing in Itself: Things in Themselves)的一個智性特性行為。」諸如物理原理行為,物質變化的化學原理行為乃至生物基因工程行為、生化原理行為等等。「此等智性行為乃因果律的決定因(Efficient Cause )。」
( Ibid. )

尤其,此等「物自體」的智性特性行為,其本身沒有生滅現象,也不受時空條件限制。」(Ibid., pp. 370-371 )亦即,「物自體」的智性特性行為,同於人類理性,沒有生滅,不受時空條件限制,是自由的源頭。

  康德已充分表達自然神論的觀點。即,上帝造物,賦與萬物自然法則原理(如萬有引力),即不涉入自然界的運作;上帝造人,賦與人類理性,即不涉入人事。

康德認為「物自體」完全可知。但是,認為人對於「靈魂自我」(Soul in Itself ) 的認識,並無可能。惟,靈魂自我經由純粹理性,啟示吾人(US )—道德法,作為決定吾人存在目的之一原則。而此一先驗道德法乃是吾人所有道德行為的原因,亦為所有自由行為的依據。(Ibid..pp.293~294,255,292~293,294).人類理性的優越性即在此。

孔子說出:「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道出自然界的變與不變原理和恆性‧而一再重述「天何言哉?」並讚嘆堯帝所以稱聖王,乃「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孔子的自然神論觀點,已表露無遺!

  知者不惑和知天命的知者,盡在此「四時行焉,百
物生焉!」所彰顯的生生之德。而西方理性主義傳統所闡述的自然法與自然法則,亦不偏離「四時行焉,百物生焉!」的生生之德。

  美國獨立宣言引據「自然法與自然法則」,作為北美洲英國移民獨立建國的法源‧謂:「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康德引據此等原理,作為個人目的自主的法理,建構其目的王國。而,孔子特別標示「上天的好生之德¬」—「仁」,作為自然法與自然法則的核心價值,以為其道德核心,闡述其「王道」。

  而所謂「王道」,不異於西方諸自然神論者,如Thomas Jefferson , Immanuel kant 的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共同強調公德或公共道德(Civic Virtue), 公德可以否定個人的不可剝奪權利(The Individualistic,Inalienable Rights)?但是西方強調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竟然消失於中國!台灣早已跟進?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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