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主張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孔子有否自然權利概念?
    「君子謀道不謀食。」
    「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
    「君子憂道不憂貧。」
    ( 論語‧衛靈公)
    孔子認為,君子應該學習「明明德、親民和止於至善」的大學之道。大學之道乃修習仁道的進程。
    諸修習「仁道」有成、完成「修身」階段的賢能君子,先行「孝弟」於其家庭、家族(見論語學而‧為政),得以「行仁」而聞名於社會,當為大夫、諸侯乃至天子所用而走上仕途。賢能君子若下田耕作,養家糊口,對於「仁道」的推行於天下,反而,事倍功半。
    故而,孔子說道:「君子謀道不謀食。」
    孔子時代,井田制度名存實亡。耕者(佃農)「助而不稅」的「九一助法」已廢。士、大夫、諸侯對於佃農橫征暴歛。平時,農民猶可勉強度日。一遇荒年,為了繳納稅、征,販賣子女,為奴、為婢,仍免不了挨餓。
    故而,孔子說道:「耕也,餒在其中矣。」提醒諸賢能君子,「學也,祿在其中矣。」一旦走上什途,享有世祿,不忘改革不公不義的社會制度。
    固然,「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論語‧泰伯、憲問)。然,既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改革時弊,就是嚴重失職,背離仁道。
    孔子鼓勵其學生(應以君子身分自持)走上仕途,不務生產,並無士、大夫階級或才智者的優越性(The Superiority of Talented)等觀念。
    尤其,孔子告誡學生:「君子憂道不憂貧。」
    儒家建立「安貧樂道」傳統,孔子與其弟子開其先風。
    「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
    「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論語‧雍也)
    孔子師徒如此安貧樂道,是否違離仁道?
    「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
    「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論語‧雍也)
    究竟「行仁」以「孝弟為本」(論語‧學而)。修身、齊家本於「孝弟」,亦是為政。故謂:「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論語‧為政)
    家為「王道」的基礎,孝弟行於「家」,就是行仁道,也是「為政」。
    「家」是個人不可剝奪權利和自然權利的堡壘。修身、齊家,行仁政於家庭、家族,就是孔子「立王道」的基礎。
    孔子不主張個人不可剝奪權利?
    孔子没有自然權利概念?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
Alex Pan TheWalker
2011.12.03
附記:
    孫中山繼承「堯舜以迄孔子」的道統?何謂「道統」?「天下為公」?或「王道」(Republicanism)?
    孫中山領導國民革命,推翻滿洲人建立的亞洲殖民帝國─大清帝國,並建立所謂「中華民國」。
    孫中山提倡五族共和,因此,國民黨將各民族Republicanized(共和化),稱中華民族。接著,中國共產黨將私有財產公有化(Republicanized)。而台灣民進黨與中國國民黨更進一步,將各家姓氏共有化(Republicanized)。
    王道或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經過三次共和化(republicanized),不知個人不可剝奪權利或自然權利,存在否?
    台灣的姓氏共有化後,產生新的「姓氏決定權人」。
    新的姓氏決定權人,何許人?
    父母─「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
    這對父母,如同上帝創造的亞當、夏娃,他們没父母,也没有祖父,當然,也没有父母的家、家族。而台灣這個「殖民主未定」的次殖民政府,竟然扮演上帝!
    台灣民進黨本來就「反孔」,一提到「孔子」,就是「封建」,十惡不赦。
    反而,中國國民黨「尊孔」,孔子就是老祖宗,無上權威!
    兩黨合作扮起上帝!竟然成為姓氏的權威來源!
    對於祖孫不同姓的老人而言,其感受,何止「吾其被髮左衽」!
    「家」是孔子的王道基礎,被剝奪姓氏權的家,不知如何實施「仁道」?!「孝」能存在於「家」嗎?
    獲罪於天,無所禱!
Alex Pan TheWalker
20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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