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後記(9)

自古以來
政府被視為必要之惡(necessary mean)
聖 阿奎那斯(Saint Thomas Aquinas)如是認為
洛克先生亦如是說
必要之惡還是惡

惡法亦法乎 ?
必要之惡再加上惡法亦法
豈不是無法可治

必要之惡再加上惡法亦法
無法想像
不可能發生

黨控制國會
黨控制民選的立法機構
立法院成為人民同意證書製作所
這個國會民選的立法機構
頓成巨靈(Leviathan)
霍布斯先生(John Hobbes)如是提出警告

這隻巨靈吞噬行政權司法權
再吞噬國家主人的權利
一切都是合法 有人民同意證書為憑
惡法亦法
納粹政權(Nazi regime)就是這隻邪惡巨靈的樣本

中國國民黨以立法院多數黨
掌控立法權
並開除立法院長的黨籍
進一步完全操控立法院
巨靈已現其邪惡本性

因此318青年學生進駐議場
阻止巨靈的邪行
從318至410
青年學生奮戰邪惡巨靈
驚天動地

現在戰事暫時止息
哦 法務部長公開宣示
追究青年學生的非法行為
張慶忠半分中所為 不一併追究 ?
國民黨伸入立法院的黑手 也不一併追究 ?
哦 這隻受挫的邪惡巨靈還能球員兼裁判 !
這隻邪惡巨靈還有必要之惡可操控

人民必須用心於整治政府這必要之惡

Alex Pan TheWalker
2014 0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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