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六十九)

尋找造物主( The Creator )
父母境界-----行自境界,從父所得 (XIII)
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四念處(正念、念根)----- 一乘道
人是道德主體,也是權利主體,兩者皆是天賦的。
唯,道德表徵權利。
因此,莊子講在宥天下,不講治天下,以防侵擾人的天生厚德,剝奪人的自然權利,破壞人與生俱有的父母境界。
孔子講天命,以明道德的天賦。中庸引申之,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乃至修道之謂教。
道德的積極意義,即服從自己、忠於自己,引申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道德並非來自聖人,造物主才是道德的來源。老子與莊子視道為造物主,孔子以天為造物主。
Timaeus說上帝是善的,因為善,無嫉妒,所以,上帝希望所有造物和祂一般完美。( See, Timaeus, op cit., 29 e. ff )
老子也指出,生而不有,為而不恃 ,長而不宰,乃是道的玄德。(參考老子2,10,34,51章)
道和上帝一樣,希望所有造物和祂一般完美。
孔子也說,天何言哉 ? 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 (見論語陽貨 )
Timaeus所說的上帝,孔子所說的天,老子所說的道,皆指造物主,三者皆有自然神論的基調,不將造物主具象化,而且,造物主賦予所造物道德與權利,不操控造物,任由自主,亦即,造物主賦予萬物行自境界的自主空間。就人類而言,行自境界的自主空間,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這就是人類界不可剝奪的父母境界。
故而,道德是人的父母境界,人人得以行自境界,從父所得。則所謂從父所得,乃得自造物主之謂。
這普天下人人乃至萬物的父母境界,老子稱為天下神器,不可剝奪。
故而,老子說,天下神器,不可為也。(見老子第29章)
既然,天下神器,不可為也。豈有得天下乃至奪天下 ?
則所謂統治的正當性,亦即統治的道德基礎,何在 ?
孟子給了一個答案----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其有天下者,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見孟子萬章上)
這個答案,就是現代人所持,統治必須基於同意原理。
即或如此,道德不可讓渡。
所以,漢武帝和董仲舒的私相授受,欠缺道德正當性。衡之於女性纏足這種家暴和男性閹割這種不人道,不因三綱五常的建立而斷除,則漢皇帝乃至歷代皇帝握有道德權柄,等同虛握,但,人人的父母境界,無端受其侵擾。
能不引以為誡乎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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