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 星期六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三)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29)
佛陀提到,有四位梵志已得五通,只差漏盡,可稱為五通仙人。他們知道壽命將盡,伺命隨時到來,因此,聚集商議如何避開伺命。於是,他們各自展開神通,然而,卻分別死在虛空中、大海底、須彌山腹、金剛際,無人得以免死。(見增一阿含卷二十三增上品第三十一第4經)
修四神足,得四通,何止未漏盡,還欠一通,始晉級五通仙人,如何免死 ? 還奢言不死一劫有餘 ?
修四神足,不止得四通,不要望文生義,陷入智障。
佛陀說,欲得免死,當思惟四法本,即思惟 : 1. 一切行無常(諸行無常) ,2. 一切行苦(諸行是苦) ,3. 一切法無我(諸法無我) ,4. 滅盡為涅槃(涅槃寂靜 )。(同上)
所以,欲得免死,當滅行以臻涅槃。而所謂行,乃無明所緣之行。行滅識滅乃至生滅老死滅,始能談免死。
四神足即 :
1.自在三昧行盡神足,乃諸有三昧自在,意所欲,心所樂, 使身體輕便, 能隱形極細。
2.精進三昧行盡神足,乃無有懈倦,亦無所畏,有勇猛意。
3.心三昧行盡神足,乃心所知法,遍滿十方,石壁皆過,無所罣礙。
4.戒三昧行盡神足,乃諸有三昧,知眾生心中所念,生時滅時,皆悉知之,有無欲心,有無貪瞋癡心,...乃至有無解脫心,皆悉了知。
(見增一卷21苦樂品29第7經,另參考長阿含卷八眾集經三變化、卷十六堅固經三神足)
四神足皆以行盡,作為三昧成就的準則。行盡即行滅之謂。
又,四神足亦稱四如意足,即 : 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 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心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斷行成就即行盡,斷行成就亦即行滅。尤其,四如意足係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愛盡(涅槃),不離四法本思惟。(見雜阿含第561經)
因此,成就四神足或四如意足,不但,得以免死乃至不死一劫有餘,必也,漏盡,心解脫慧解脫,三明六通具足。
如此可見,成就四神足乃至三明六通的賢聖,其心的如意,誠非畫師畫師弟子的隨意圖畫的隨意,所能比擬。因為,諸賢聖之心,已不為貪瞋癡所染,已解除繩繫五陰的愛結。
唯,無論如何將心比心,還是看看畫師、畫師弟子隨意畫出的第三幅圖---諸賢聖心的如意。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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