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火車勾甘蔗(結論‧Ⅴ)菜脯根罔咬鹹的儒學(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論語‧憲問)

假定没有管仲,輔佐齊桓公,九會諸侯,一匡天下,恢復周王室分封諸侯建國的宏旨,嚇阻四方胡狄蠻夷的入侵。孔子和平民百姓,早已皆是胡夷的裝扮──被髮左衽。

孔子認為管仲不愧為仁人志士。

被髮左衽或薙髮結辮,都不符合諸夏的習俗和禮制。一旦諸夏人人被髮左衽或薙髮結辮,則諸夏土地納入胡夷外邦,諸夏人民被胡夷外邦人統治。何止文化入侵!

在外來統治下,被統治者穿上外來統治者的傳統服飾,就統治者而言,一律平等對待,豈有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理、原則?

外來統治者,無論在其本土或入侵土地,皆不願意被人強制,改變其原有服飾、裝扮─「不願意被人強制」,就是「己所不欲」。因此,外來統治者強制被統治者,改變其原有服飾、裝扮,接受統治者的傳統服飾裝扮,構成「強制別人意願」,己所不欲,卻施於人!就是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理。姑且不論統治者(其實是侵略者)和被統治者(被侵略者),有否「統治基於同意」的認知。強制被統治者接受其傳統服飾、裝扮,如被髮左衽或薙髮結辮,不但不能認定其統治基於同意。反而,彰顯其統治並非基於同意,而是十足的侵略行為。

故而,即使滿洲人和漢人,一起讀四書、五經,用漢字、講漢語,認同孔子、孟子乃至黃帝軒轅氏,皆改變不了滿洲人對於漢人的統治,其事實是殖民統治,絶無同意的基礎。

「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論語‧公冶長)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孔子說,子貢做不到。而,台灣人完全做不到!

人已犯我!我仍不犯人?

是犬儒?鴕鳥儒?

滿洲人兩百多年的殖民統治,日本五十年的殖民統治,蔣介石集團的次殖民統治(統治者地位未定),台灣人還堅持「我不犯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仍堅持這根老菜脯!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1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