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日 星期六

火車勾甘蔗(結論‧Ⅴ)菜脯根罔咬鹹的儒學(五)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執行自然法?

孔子有自然法的概[念?

孔子認為,人人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

「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論語‧里仁)

孔子認為,只有仁者,才有資格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

或認為,只有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咬菜脯根的人,才有資格擁有執行自然法的

權力?

孔子並未設限。

每個人皆是「道德主體」(Moral Subject),人人皆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從而,「以直

報怨,以德報德。」

孔子並未說人人得執行自然法,是「權力」。但此「權力」與生俱來、不可讓渡,則勿庸置疑!

孔子還勉勵弟子、後人,「當仁不讓於師」(論語‧衛靈公),成仁、取義,無可阻撓。

成仁、取義,上天堂或得道、成道、盡天命,每個人目的自主,孔子不作任何提示。這

是孔子的自然神論態度。

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所有人皆擁有生命、自由與財產及執行自然法的權利。

每個人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利,為了「生存自保」─保護生命、自由與財產等自然權利。

而此「生存自保」,乃人人對於上帝的不可變動義務。生生之德,亦因此義務而生。

但是,洛克認為一旦人民互相同意、和平締結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就該讓渡此執行

自然法權利。將此權利,託付政府。

此執行自然法權利,在政治社會或公民社會,稱為公權力。

故而,依據洛克的觀念,執行自然法權利,雖屬人人的自然權利,但是,並非不可讓渡。

不同於生命、自由與財產等自然權利的不可剝奪、不可讓渡。

孔子居然對於執行自然法的權力,不但不設限,而且,没有讓渡的界說,當然,認為不可讓渡。

孔子所處的封建制度,仍停留在自然狀態?所以每個人擁有的「執行自然法權力」,没有

讓渡的條件?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這是什麼世界?是個禮樂俱備的文明社會!

原來,孔子認知的世界或稱「天下」,是一個以「仁」為基礎的道德世界(Moral World)。

洛克不就是嘗試建立,一個以「自然權利」為基礎的道德世界?

羅斯福總統亦嘗試建立,一個「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世界?

含著這根老菜脯

再作沈思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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