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總結)God bless Taiwan!(231)

理性的啓發
重返世間(183)
拾佛牙慧(179)
「於啟蒙世紀,自然法要與理性合致。理性不再解為發現自然法的工具,……唯即自然法之謂。因此,於法之領域,凡合乎理性者,誠然,任何合乎理性者,即構成自然法。自然法非抽象與理想之法,唯乃自主理性之產物。」
「書呆子。你背經文。」
「自格勞秀士以降,此種觀念遍佈十八世紀之歐洲。霍布斯、盧騷及其他人,更為其推波助瀾者。此體系終導致”人之權利”的結束。」(See, Jacques Ellul, The The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w, A Radical Critique of Natural Law. P.25)
「書呆子。念完了?」
「大宗師。理性發現自然法。且,理性發現自然法並非抽象概念。自然法有其實體(reality),其實體即自然權利。尤其,理性自發給予吾人一普遍道德法,以駕馭意志,成就個人目的自主。」
「嗯。書呆子。」
「大宗師。意志適應理性,不凌駕理性。在目的自主的領域,不得視他人純為手段,以作為達成其目的之工具。」
「嗯。有道理。」
「大宗師。理性就是自然法,意志取代理性。則生存意志成為道德第一原理,強權即公理取代理性,普遍生命成為宰制對象,生存權焉存?」
「嗯。」
「大宗師。理性與意志合致,人即上帝。共同意志(general will)成為最高法,自由焉在?」
「嗯。」
「大宗師。從機械論宇宙觀,吾人僅見大巧若愚?」
「當歎為觀止。」
「大宗師。從自然神論,吾人僅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等玄德?」
「無以名狀。」
「大宗師。從目的自主的觀點,每個人成就其終極目的,不就是上天的目的所在?」
「嗯。如人父母,每個人子女的成就,就是父母的成就。」
「大宗師。父母何曾視其子女為手段,以作為達成其目的之工具?」
「嗯。父母為子女營造父母境界,不遺餘力。」
「大宗師。耶穌何嘗不如是。兩百多年,被釘在十字架上,無怨無悔,追隨耶穌的腳步,千千萬萬的信眾,和耶穌同其心。」
「嗯。同其天下父母心。」
「大宗師。人的理性能發現自然法和自然權利,不能發現與生所受的天下父母心?」
「嗯。見樹不見林。」
「大宗師。耶穌誓願人人成王作主。不就是述說上帝的意志?」
「嗯。」
「大宗師。西方理性時代,啟發理性,進而發現自然法與自然權利,這才是真正的啟蒙,但是,對於耶穌誓願的實踐,只是起步。」
「哦?」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4 0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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