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結論.XIV) God Bless “The People On Taiwan”! (一Ο九)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
佛陀和孔子都自知自證,其本身是道德主體,並確認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而,佛陀更進一步確認,六道眾生皆是道德主體。無論輪迴於三善道或三惡道。因此,佛陀公開主張不殺生,不傷害眾生生命。「不殺戒」成為諸戒之首。「教戒將護眾生」,即是佛陀行之不倦,無有厭足的六法之二。(見增一卷三十一、力品第三十八之一、第五經)
孔子對於「不殺生」之事,則以「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回應「上天」的生生之德與好生之德,彰顯其「人本主義」精神。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即,任何人不分種族、膚色、信仰、性別,皆是道德主體,天賦理性與自由。此「主體」從何開始?分不分年齡?佛陀甫一出生,雙足落地,即站立而行,東、西、南、北各走七步,然後,一手指天,說道:「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如是,主張此「道德主體」的認定,至少始於出生。
凡所有人皆適用。我剛出生,沒有吃奶力量,站立不起,也忘了說出我是道德主體。所以,哇哇大叫。從此,母親認為我是「道德客體」,父親教導我,並且一輩子與我共同掙扎,證明「我們都是道德主體」,這是殖民統治下的「父母境界」-行自境界,從父所得。
「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事實,乃基於「生而為人,人之為人」的事實。所以,人是否為上帝所創造?是否為Demiurge從理念世界(Realm Of Ideas)
拷貝原型(Archetype)而造?是否為光音天天人退化所致?進化而來?自然生?或,即使,據於常識,父母所生,皆不影響「人是道德主體」這理性事實。出身若何?Where I Come From? Not Your Business! 不能改變此理性事實。所以,你、我、他她皆是人,都是道德主體,本身自明 ,無庸舉證,且,不可否定。
道德主體可稱人格(Personality)嗎?沒有人格、被褫奪公權、被剝奪自由,不能改變人是道德主體的理性事實。
「道德主體」並非法律所創設,亦非佛陀、孔子,或聖王、聖人所創設。因此,認知「每個人都是道德主體」是理性事實,才能談「解放之德」,從而, 啟發理性, 尊重每個人目的自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5.1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