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九十四)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17)
柏拉圖的整合
上帝依照自己的想像,創造眾神。
然而,上帝不稱作天帝宙斯(Zeus),天帝宙斯(Zeus)是上帝所造眾神之一。
顯然,柏拉圖不認同奧斐斯所持,Zeus是宇宙創造神。
而且,混沌( apeiron )不生任何神聖,出現於混沌的Gaea和Eros是上帝的作品(works) 。神不是胎生( gageneis ),每位神都是上帝的精心作品,其身體絕大部分是火所形構(See,Timaeus , 40 a )。
佛陀亦指出,天女不產,不會懷胎生子。天身無皮膚、骨體、筋脈、血肉,不像人是血肉之軀,筋骨可見。而且,天身可隨意現出青、黃、赤、白等顏色(見長阿含世記經忉利天品)
人體是四大和合,天身應是純火為主要材質。
依據Timaeus的說法,眾神沒有死亡之虞,泰坦族屬第二代神,那有遺骸誕生人類 ? (See,Timaeus , 41 b )
人類既非大地所生,亦非泰坦神的遺骸而來,然而,究竟從何而來 ?
上帝還是依照自己的想像,創造人類 ?
Timaeus怎麼說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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