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十)之十

尋找造物主( The Creator )
{附註}(九)
何以佛與眾生有別 ?
佛陀以佛力,讓阿難等,入無生法忍,暫時開法眼,入法界性,如實知見法界無生滅。而眾生不得無生法忍,不俱法眼,肉眼見諸相生滅,妄以為諸法有生起和消滅。
這是佛與眾生的區別。
Parmenides理性所見的 "The One",是唯一、真實、且沒有生滅的絕對存有( Being; The Being ) ,而吾人肉眼所見的生滅不息的萬物,只是幻相,根本沒有生滅。
"The One"是本體的存有,屬於本體界( Realm of Noumenon) ,亦即屬於法界的存有,所以沒有生滅。
"The One"是如來藏嗎 ?
如來藏"心"( the Mind) 生一切法、性一切心,"The One"生一切法、性一切心嗎 ?
"The One"沒有心 ?
"The One"是不動,而且,不變,不生成, becoming or make becomings。
"The One"不具如來藏"心"( the Mind ) ,也不性的一切心。
那麼,Parmenides理性能見 "The One",不是心的功能嗎 ?
但是,Parmenides持一元論宇宙觀( The Monistic Cosmology ) ,又那來心 ?
沒有心,又那來理性能見 "The One" ?
所以,柏拉圖(Plato)承繼Parmenides 的"The One"、絕對存有( Being; The Being ) ,找到自己的心,也找到造物主( The Creator ) 。
但是,柏拉圖不分辨心、佛、眾生,更何況佛與眾生的區別。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