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結論‧XI)一中原則─大漢皇帝的龍袍(二)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因此,蔣介石公開「對日宣戰」(1941.12.09),即揚言「廢除日清馬關條約」!並在開羅會議,提議「日本歸還台灣、澎湖」,表達「中國」收復台灣、澎湖的「意願」。

台灣人民是「台灣的主權者」。其主權者權利(即主權,Sovereignty),不可剝奪、不可讓渡。任何剝奪、讓渡,皆屬「道德不能」,不受「承認」。並牴觸中華民國憲法的「主權在民」原理,既不正當也不合法。

基此,蔣介石(即中國)未收復台灣、澎湖,乃「不能也,非不為也」。其「接管」台灣,權力雖然凌駕台灣任何公權力或政府,但不因此得以「受讓台灣主權」而「擁有台灣」。

故而,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是實體。獨立,並且有別於中國。

普世認為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判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是,不涉及「台灣」。

台灣海峽兩邊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何以見得?

周恩來問過蔣介石:校長,您仍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的國民大會,曾經提出任何議案,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周恩來總理認定,「台灣海峽兩邊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是種「臆定」。即使此「臆定」不受質疑,亦不能據此「臆定」,進而「推定」上述中國人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茲不質疑前述「臆定」的妥當性。但是,既然是「臆定」,僅是表述「立場」,而非陳述「事實」。亦即,事實上,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周恩來認為,台灣「應」是中國的一部分。

故而,周恩來藉「一中原則」,表達一個「意願」─台灣「應」是中國的一部分。當然,蔣介石曾代表「中國」,多次公開表達此「意願」。

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華民國的「繼承人」,「子承父志」,的確,有其責任完成蔣介石未完成的「意願」。

蔣介石仍在!不,中華民國不存在,繼承開始,蔣介石在或不在,不影響繼承。

周恩來藉由「一中」或「一中原則」,繼承蔣介石,表達其「收復台灣」的「意願」。

然而,「上海公報」所揭示的「一中原則」,創造舉世無雙的「大漢皇帝的龍袍」。盤繞龍袍的「巨龍」─「一中」,召噢「龍的傳人」,如癡如醉,如膠似漆,聽其使喚!

林毅夫受到「巨龍」的召喚,回到祖國!

為了自由!

不錯,自由,自己游過來!

有尊嚴、有價值,才能談自由!

祖國必須先有尊嚴、先有價值!

哦!?

没有自由,談什麼尊嚴,談什麼價值!

談什麼祖國!

這件龍袍,就是「國王的新衣」!

周恩來總理如何看待台灣的「龍的傳人」?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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