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三十五)活在當下(3)

活在當下(3)
金族人在Kronos統治前,是諸神孔武有力的兄弟,與諸神共住同享天堂般的生活,這還是天帝Zeus未出生的時代。天帝Zeus認為自己不受Moira命運的支配,得決定自己的Aisa命運。
人類不能據此事實,決定自己的命運嗎 ?
人類豈能自我設限,不去挑戰諸神為人類編織的命運之網,為人所設定的限制 ? 尤其,人類並非神的造物,諸神也不會故意傷害人類。
追求卓越與天帝Zeus齊頭並進,不就是人類的天性 ? 所以,人類很難不去挑戰限制,人的理想就是「優越 」Arete。
但是,過度的優越感,使人自大(Hybris) ,帶來瘋狂(ate) ,自取滅亡。(參考前揭書頁284)
天帝Zeus的私生子 Achilles,全身刀槍不入,神勇無敵,最後還是死於足踝的一箭。
認命吧 ! 人類終究無法突破個人的限制,那是他的生存條件,特別是諸神為人類所網羅的命運。
智慧就是從了解每個人的有限和無常開始。所以,人類能做的,不外乎把握當下的機會 : 年輕、健康、肉體享樂,或者偶而表現德性。
這是荷馬( Homer )的主題,完全"活在當下",而且是很高尚的活在當下。
(錄自前揭書頁284)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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