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 (九)自然狀態的恆境─鬱單越天下(7)

自然狀態的恆境─鬱單越天下(7)
鬱單越天下仍在欲界,色聲香味觸五欲的滿足,易不難得,男歡女愛自自然然發生。
兩情相悅時,男人熟視女人後,走入園林,女人隨後,一起站在樹下。假如樹木不動如如,兩人默默分開。假如樹木垂下枝葉,遮隱兩人的身軀,他們得以確定,彼此沒有近親血緣關係,可以盡情在樹障裡歡樂,一日、二日乃至七日。然後,各走各的,不約下次相見,也不誓言,此情終身不渝。
女人懷孕七、八日,生下孩子,隨即將初生嬰兒,放置在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旁,頭也不回的走開。路過的人抱起嬰兒,伸出手指,讓嬰兒吸吮,指出甘乳。七日後,嬰兒長大成人。男的走向男眾,女的走向女眾,展開歡樂的人生。誰生她或他 ? 誰養她或他 ? 就如同沒有發生過。
鬱單越人千歲無疾而終,沒人哭泣。眾人將逝者打扮如生前,然後,將她或他放置在十字路口,即各自走開,不作送別。隨後,憂慰禪伽鳥銜接逝者,飛往他方世界。
養兒防老婚喪喜慶吉凶忌諱,一切全免,王法毫無用武之地。
(見前引鬱單越品。)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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