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聯合國會員國恪遵聯合國憲章

  中華民國係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形同加入世界強權俱樂部 (Club of World Powers) ,可不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規定,在佔領台灣期間,協助台灣人民組織自治政府,恢復其主權與自治權。反而建立流亡政府,利用中國內戰及美蘇集團的對抗與冷戰,結合黨政軍特警,共構黨國封建體制,一如霍布斯的巨靈,囊括台灣所有的政治社會資源,吞噬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嚴重侵犯台灣人的尊嚴。

  一九七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承繼創始會員國與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大會,1971.10.25, 2758決議案) 。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以加入世界強權俱樂部自居,台灣人民面對的,就是超級巨靈,我們必須戒慎,但不必惶恐,聯合國究竟還是捨暴力就說服力的國際組織,觀察蘇共領導人面對東歐共產國家的民主化,乃至面對波羅地海三小國的獨立公投,並未採取軍事鎮壓行動。蘇聯這戰後強權即公理的守護者與信仰者,竟能如此克制,捨暴力而就說服力,至少是捨暴力!即使蘇聯集團解體,蘇聯也解體,俄共亦一度失去政權,但經過民主機制,俄羅斯共產黨仍能重回執政台,捨暴力就說服力,現今俄羅斯亦擠身世界八大工業國 (G8),如此世界超級巨靈的轉變,應該能給世人某些說服力與啟示。


  因此,台灣人民願意正面對待,並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願意承擔中華民國對於台灣人民的負債。(二)願意負起聯合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於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承諾與責任。

  基於上述雙重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義不容辭,推薦台灣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國。因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的和平崛起,有其公信力與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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