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自然權利(二十五)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台灣) 東吳法研所所長 梁鋆立博士,曾屈尊「外交部條約司」司長,深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對於西太平洋安全的重要性,務必忠實履行條約義務。

該條約第三條規定:
「締約雙方進行強化其自由機制,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福祉的開發計劃,雙方採行合作。並且加強推動其個人和集體的努力,以達成此等目標。」

杜勒斯國務卿延續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並且仍界定自由民主世界與共產集權世界的對抗,其癥結所在,就是意識型態的衝突。因此,在艾森豪總統的授權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並在條約第三條明定,雙方強化其自由機制,以健全民主自由的意識型態。

「自由」是共同防禦的目的,「自由」也是共同防禦最強而有力的手段。惟,蔣氏父子竟以「戒嚴體制」,強化自由機制,不避「以手段害目的」的方法錯誤。也難怪「兩蔣」的「反共」威信,在他們的徒子徒孫心目中,早已江河日下,不知還殘餘多少?

「不朽美國歷史文獻」(Living 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係美國名歷史學者Henry S. Commager所編選,由美國新聞總署發行。代表美國官方對於「自由」的權威詮釋,因此,尹老師基於「美式自由」合乎王道的認知,採為「教材」。梁所長認定此「教材」,符合「共同防禦」的宗旨,予以認同。

「兩老」默默代替「政府」,忠實履行條約義務,因而,開辦此課程,講授「不朽美國歷史文獻」的精要,用心良苦!

無論基於任何用心,這課程不是專為我而開辦!應該行之有年,「尹大使」的稱謂,是老學長傳下來,可能,有東吳法研所,就有此課程!

課程還未上到一半,中、美斷交(一九七九、一、一),共同防禦條約將廢止(一九八○、十二、三十一,失效),課程仍繼續!

恩師梁所長在「國際法專題研究」的課堂上,提出解說:

不是「斷交」,而是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

「斷交」只是外交辭令(Euphemism)。
中華民國政府不被承認代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梁師回答:Castles in Spain,海市蜃樓,已不存在。

國家的國號可以變更,英國就變更好幾次國號,誰能說出英國現在的正式國號全稱?

梁師繼續說道:

中國已變更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無論國號如何變更,國際社會已逐漸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

在民主國家中,英國首開其先,聯合國在一九七一年,以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案,作出同樣決定,日本隨後,美國亦不得不做出同樣決定。但是並無美國背棄盟友之事!

梁師以上述要旨,率領學生赴「中研院」,作專題演講,希望社會能瞭解真相!

回到學校,梁師意猶未盡,要我们研究(東德)蔡司光學控告(西德)蔡司光學的案例。

英國政府不承認東德,然而英國法院判決(西德)蔡司侵害(東德)蔡司的商標權益,判決理由為何?

梁師開門見山問詢,我隨即回答:”Entity”!過了一陣子,恩師叫出:對!對!

”Entity”,恩師就是要我們(包括社會大眾)認知:中華民國政府在普遍不受國際社會承認代表中國,還是一個Entity的政府,一個”Political Entity”的政府,美國稱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然而這個”政府”或這個”當局”,其權力來源,不是中國而是這個”Entity”,無法逃避「統治基於同意」原理及「主權者的權利與自治」不可剝奪原則。

「兩老」的用心-苦心孤詣,就在此「自覺」與「認知」,尤其,尹老師俱國大代表的身份。

一個國家,一個政府.
中國只有一個政府能代表.

豈容「各表」!檢驗權力來源,不就不辯自明!

「兩老」的用心,應該是以「自覺」為限。

惟一九四九年的大逃亡,就是不折不扣的「人民自決」大行動!當事人或相關當事人做何解讀?

一、出埃及,尋找「應許之地」(Promised Land)。
二、英格蘭清教徒,於一六二○年耶誕節前後,抵達北美洲,得到「應許之地」。
三、一六四三年,滿洲人征服大明國。
四、一六八三年,滿洲人征服台灣、澎湖。

無論作何解讀,這段「人民自決」的開啟文,值得共賞,附錄於后: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 require that they should declare the causes which impel them to the Separation.」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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