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羅馬的鬼,戴著皇冠,坐在墳墓。」
神聖羅馬帝國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 742-814)接受羅馬教皇的加冕,恢復古羅馬帝國的榮耀!
霍布斯作出以上評論,駁斥「君權神授」?
洛克在其「政治論第一篇」(The First treatise of Government),嚴厲駁斥君權神授!
歷任美國總統,皆在聯邦大法官監誓下,手按「聖經」,宣誓「效忠人民」,完成就職儀式。
美國人接受「君權神授」?
不!
美國人堅定其對於「上帝的信仰」,並堅持「主權在民」原理:統治基於人民的同意,總統經由人民選出。
故而,美國總統就職儀式,表達:
「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美國人接受孔孟思想?
美國人以其憲法,建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制度。並且,美國聯邦各州,以獨立主權,與聯邦政府「分治」。
但是,美國没有任何道德、法律,形構漢儒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當然,就無所謂「君權、父權、夫權」,一切法律、道德準據於「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美國人的家庭,是不可侵犯的神聖堡壘,夫或妻誰當權,公權力管不著,家的姓氏更是公權力的禁地。
美國人不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美國人堅持「我不犯人,人不犯我」,必須「操之在我」。
美國人以其憲法,確立「主權在民」原理,作為政治權力的唯一來源。建立權力授權制度與權力制衡制度,並建立主權者表達其主權與意見的機制。故而,美國人得以確信「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操之在我!
而,美國人以其「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07.04),宣布脫離大英帝國的殖民隷屬。其「獨立宣言」,據於「自然權利」,並以機械論宇宙觀及自然神論觀點,表達其獨立的正當性。
故謂:美國的獨立,乃”上帝的自然法則和自然法所授與”(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孔子、孟子的宏觀,盡在北美洲的美利堅聯邦共和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確,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盡心下)。雙鹿五加皮─大陸、新大陸、日本、台灣五島加菲律賓,能不隨著孔孟之道,形成一大共和國?世界三大經濟體的結合,其說服力超強!
周天下僅是一家的天下,中國人向前看!
但是,美國人咬菜脯根─「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不犯人」,從何認定?
人為萬事萬物的衡準(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還是要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進一步的衡量。忠恕之道,才是「我不犯人」的衡量之道!
基此「忠恕之道」,無論含花旗參或咬菜脯根,皆能妥當確信「我不犯人」,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始能普行於世!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雙鹿五加皮在握!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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